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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楼工程(自编广深沿江高速公路双沙段、地铁十三号线双岗站、港前路二期项目及其安置地块拆迁安置房项目一期A、B、C栋),公建配套楼工程(自编E栋),垃圾站工程(自编F栋)永久用电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住宅楼工程(自编广深沿江高速公路双沙段、地铁十三号线双岗站、港前路二期项目及其安置地块拆迁安置房项目一期A、B、C栋),公建配套楼工程(自编E栋),垃圾站工程(自编F栋)永久用电工程设计。
1.1.2 工程位置:黄埔区大沙东路双沙段南面、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东面地段。
1.1.3 设计范围:根据供电局的供电协议内容,按照相关规程、规范和规定,完成本项目外电工程的方案设计、编制设计概算、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竣工图;并提供全过程技术配合服务。
1.1.4 专业内容:■ 永久用电工程设计
1.1.5 项目批准文件:有关发文
1.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财政
1.1.7
建设规模:
1、采用10kV单回路电源供电,由庙头F4供电,本期新建开关房一间,按双列共9面开关柜规模建设,在庙头站F4信华路北开关站至信华路中开关站电缆适当位置斩接至甲方新建开关房。
2、住宅部分:由庙头站F4供电,由本期新建开关站分别新敷10kV电缆至各公变房,各相邻的两台公变须由开关房内不同的母线侧接取电源并做低压联络,预留发电车接入口,新装3x1000kVA公变。
3、商业及小区配套部分;由庙头站F4供电,由本期新建开关站新敷10kV电缆至甲方新建高压室,再由甲方高压室新敷10kV电缆至甲方新建专变房,新装1x800kVA专变。
4、公变低压部分:采用低供低计,实行一户一表,安装集中抄表装置。由新建低压配电房新敷母线至各层用电表位。高层住宅由新建低压配电房新敷设母线至各层用电表位,低层住宅由新建公变房新敷低压电缆至表房表位。新装4kW/户户表58具、6kW/户户表337具,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新装梯灯表(10kW/具)3具、表(72kW/具)(变比:150/5、0.2S)3具、水泵表(58kW/具)(变比:150/5、0.2S)1具,执行居民合表电价。新装充电桩单相表58位(按7kW/具容量配置),暂不安装电表。
5、专变低压部分:采用高供高计。新装高压计量母表1套(变比75/5、0.2S),属于居民用电性质,执行居民合表电价。新装低压计量字表1套(变比400/5、0.2S),属商业用电性质,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
6、合计变压器配置:3x1000kVA公变+1x800kVA专变。
7、配电房设置:新建开关房1间、公变房3间、新建高压室、专变房、低压配电房及充电桩表房。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现行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规定的年限 。
1.1.9 招标范围:根据供电局的供电协议内容,按照相关规程、规范和规定,完成本项目外电工程的方案设计、编制设计概算、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竣工图;并提供全过程技术配合服务(按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及广州供电局的规定进行设计,包设计、包通过供电局的审批)。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 。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送电)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限送变电)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1.2.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注册电气工程师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1.2.7
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报名,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门户网站的广州开发区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http://www.hp.gov.cn/hp/jzhdblxwjl/list.shtml)公布名单为准。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不需要):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不需要):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投标报名
1.3.1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含本日):2018年4月10日至2018年4月16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开始接受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由申请人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2号四楼(汇丽国际D栋写字楼四楼)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3.1.2有效的法人执照(或证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
1.3.1.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1.3.1.4 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1.5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送电)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限送变电)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资质复印件证明。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1.3.2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3.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 费用
1.4.1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41.54万元(含增值税)。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设计费报价采用市场调节价,各投标单位自行浮动报价,若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则作无效标书处理。(设计费最终以财政部门审核为准)
1.4.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5 工期
1.5.1 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3日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批复后3日内完成初步设计,设计概算与初步设计同时提交,初步设计批复后5日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通过甲方组织的评审后2日内送供电局审批,送审后20日内通过供电局审批。竣工图验收后10日完成竣工图编制。(具体设计工期要求详见合同)。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
1.6.2 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6.4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
1.6.5 投标申请人须按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由其公司、企业住所地所属检察-院或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对有关单位或个人申请涉及外国国籍人士的个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则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受理查询)于该项目招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10年内(单位营业期限不满10年的即按单位营业执照成立日期起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1.6.6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6.7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黄埔区红山街双沙股份经济联合社,电话:02082398512;地址:黄埔区黄埔东路1541号双沙社区居委会。
1.7 招标人
1.7.1 名称:广州市黄埔区红山街双沙股份经济联合社
1.7.2邮政编码、地址:黄埔区黄埔东路1541号双沙社区居委会
1.7.3 联系人:区先生
1.7.4 电话(手机)号码:02082398512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 510170、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133号
1.8.3 联系人:
张工
1.8.4 电话(手机)号码:13763319096
1.8.5 电子邮箱: cmjlzb@126.com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
1.9.2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2号四楼(汇丽国际D栋写字楼四楼)
1.9.3 电话(手机)号码: 020-020-82086585
1.9.4 传真号码: 020-82086760
1.9.5 网址:http://www.gzggzy.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1.10.2 邮政编码、地址: 510530、广州市开发区水西路30号汇丽写字楼4楼
1.10.3 电话(手机)号码: 020-82112206
1.10.4 传真号码: 020-82111247 I
1.10.5
网址: http://zb.gdd.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