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CHDTDZ120/17-SG-06)
项目所在地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北6公里
一、招标条件
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相关技改、检修项目 一期排泥场清淤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自筹;招标人为 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一期2×600MW及二期2×1000MW空冷燃煤机组
范围:本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20/17-SG-0601 | 一期排泥场清淤施工 | 一期排泥场清淤施工 | 8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期排泥场清淤施工】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由国家住建部颁发市政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
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
6.开标日前三年内不得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在任何
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7.开标日前两年内不得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
规定的行为;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存在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两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如果在招标阶段事故责任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责任认定,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11.投标人不得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提供开标日前3个
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招标
人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
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获取相应补偿的权利。
如发现投标单位业绩造假及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的,直接列入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同时建议列入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
其他:
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的投标资格,并按照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18-04-08 11:11到 2018-04-13 17:00。
获取方式:
第一步:会员注册。请非会员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hdtp.com),在客服人员指导下完成企业信息提交及会员注册。客服电话:010-62228787-666,非工作日客服电话: 18610999957。
第二步: CA 数字证书申请。会员单位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数字证书管理,按要求申请数字证书。以便在制作投标文件、加解密上传、签章等环节使用,否则无法参加电子招投标。
第三步:网上报名。会员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选择标段进行报名,必须正确填写联系人、电话等信息。
第四步:标书购买及下载。登录电子招投标业务系统,选择标段,点击标书购买,在线支付完成后,将自动开通招标文件的下载权限,投标人自行下载标书,标书费用不退还。请投标人提前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购买招标文件仅接受网银在线支付(CFCA)付款方式。
第五步:离线投标客户端下载。请各投标人在网站“客服中心下载专区下载“离线投标客户端(带电子签章)专用软件包”,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软件包。
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hdtp.com),点击进入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下载标书及供应商评价活动请咨询下面电话 (入会咨询请与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联系,工作日客服电话:010-62228787-666,非工作日客服:18610999957(09:00-17:00)。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05-08 15:00。
递交方式: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hdtp.com)电子招投标系统,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18-05-08 15:00 。
开标地点: 北京金龙潭饭店。
七、 其他
无。
八、监督部门
本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北四公里
联 系 人: 周大鹏
电 话: 0951-5082282
电子邮件: nxlwzdp@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号
联 系 人:刘福华(预审文件/标书发售、收退保证金事宜)
电 话:010-83565872
电子邮件:liufuhua@chdt.com.cn
联 系 人:张涛
电 话:010-83565848
电子邮件:zhangtao@chdt.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