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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洲至泰美大桥二期引道工程(生态园进场路)监理(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芦洲至泰美大桥二期引道工程(生态园进场路)已由惠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惠城发改资【2017】11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惠州市交通运输局直属分局地方公路站,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惠州市交通运输局直属分局地方公路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 本项目路线全长16.093km,其中主线长15.677km、支线长0.416km,设置大桥205m/1座,涵洞1951.33m/72道,主要平面交叉2处。主线起点与X203线K18+940相接,沿西南方向接林区道路,从墩子林场北侧、中洞村北侧经过,终点位于芦泰大桥引道起点全长15.677km。支线起于主线K2+420处,终点接惠州市生态环境园,全长0.416km。 本项目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度12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为中桥1/50、涵洞1/25,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全线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 本项目经审查初步设计概算为47995.1161万元,建安费约37100.1811万元。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只设一个合同段,招标范围为芦洲至泰美大桥二期引道工程(生态园进场路)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和对施工过程中施工安全的监理,项目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监理,参建各方竣工档案编制工作的监理,以及配合业主交、竣工验收和配合业主竣工验收前的结算与决算的有关工作。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一个。 2.3 监理服务期 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24个月,监理服务期49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监理1个月,施工阶段监理24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24个月)。 2.4 本次招标采用固定标价评分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3.2 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并在监理人员、试验检测能力、办公、交通、生活设施、财务、诉讼和履约等方面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监理单位均可提出参加投标。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招投标系统上下载。 4.2投标人在递交书面投标文件的同时,需购买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投标人自行察看。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招标日程安排表》,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文件和书面文件,其中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招投标系统提交,提供内容按照《惠州市关于印发惠州市公共资源相关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惠府【2014】167号)“惠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执行;书面文件由投标人交易员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还需提供投标人所在地或工程建设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备查(自开具之日起两月内为有效)。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上发布。如有不一致,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惠州市交通运输局直属分局地方公路站 地 址:惠州市三新南路16号供销大厦三楼 邮政编码:516001 联 系 人: 吴工 电 话:0752-2898257 传 真:0752-2898250 招标代理人:博罗县建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博罗县罗阳镇商业东街博都大厦A3栋1306号 邮政编码:516100 联 系 人:李杨 电 话:0752-6621399 传 真:0752-66213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