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全过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五原县兴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五原县兴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全过程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五原县兴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全过程服务项目。
2.2招标编号:CDZBSG/JL-2018-344-01
2.3招标内容与范围:招标人存续期所有建设项目全过程服务。
2.3.1施工企业提供项目建筑工程施工服务
2.3.2工程造价企业提供项目工程预算、工程量清单编制、控制价编制、竣工决算审计等服务。
2.3.3设计单位提供项目勘察服务、可行性报告编制、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服务。
2.4项目地点:内蒙古五原县境内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 | 资质等级要求 | 项目经理、负责人要求 | 备注 |
1 | 建设行政主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安全考核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2 | 工程造价咨询甲级 | 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 | 项目组配备所需各专业人员 |
3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 国家注册二级建筑师资格证书 | 设计项目组人员应按项目所需专业配备 |
3.1拟派项目经理和项目班子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公司注册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三家。
3.2.2投标主体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
3.2.3联合体投标企业需要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投标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资格审查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4月08日至2018年04月12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宇泰商务广场B座901购买招标文件。
5.2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需查验下述证件及证明文件,下述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叁份),对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一)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二) 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三)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
(四) 税务登记证副本(如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
(五)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六) 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
(七)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八) 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原件,企业自留复印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必须保证开标时仍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无效)
(九) 企业缴纳社保的证明(银行回执)
(十) 项目经理、负责人资格证书、安全考核证、社保缴纳证明
(十一) 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仅联合体企业需提供)
注:以上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并加盖单位公章,证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上述资料投标人提交时均需交验原件及复印件(A4纸装订成册)叁份,如资料不全,招标人将拒绝接受。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要求。
6.2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要求;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要求。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招标公告只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此公告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五原县兴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478-529988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帅
联系电话:18414371736
2018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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