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疆电东送”(哈密大南湖)煤电基地-兵团红星发电2×660MW机组新建工程(太阳能热水器供水系统)已经由兵团发展改革委以兵发改能源发[2014]30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火电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企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疆电东送”(哈密大南湖)煤电基地-兵团红星发电2×660MW机组新建工程(太阳能热水器供水系统)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300.0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大南湖 2.工程规模: 3.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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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 BTJYGCGK2018032-1 | “疆电东送”(哈密大南湖)煤电基地-兵团红星发电2×660MW机组新建工程(太阳能热水器供水系统) | 太阳能热水器供水系统,包括采购设备的供货、运输、二次设计、指导安装、负责调试、验收及附属设备和相应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 | 0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需提供产品检测报告、环保部颁发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节能产品认证,3C认证; 3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且具有行业规定完成本标段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无质监局发布的不合格产品通报;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 5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所承担的工程未发生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的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且没有正在进行或将要发生的对投标人不利的重大诉讼; 6投标人没有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7须具有近三年(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在新疆大型公共场所或办公楼投运业绩不少于3个项目; 8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9同一集团旗下企业报名只能一家,以报名先后次序为主;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10投标方案若采用国外技术支持,国外技术支持方的资质应符合以上规定的要求。且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与国外技术支持方的合作合同/协议的复印件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截止时间在审核通过后确定 2.投标报名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民路创天大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8年04月10日至2018年05月02日,每日上午00:00至15:00,下午15:00至23:59 2.领取方式:网上下载 六、其他说明 无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ggzy.xjbt.gov.cn) 八、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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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 标 人: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火电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 | ||||||
| 联 系 人: | 徐友成 | 联 系 人: | 吴飞翔 | ||||||
| 电 话: | 18874007977 | 电 话: | 1590991007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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