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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街大角山天后宫地质灾害复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根据穗南发改项目【2017】120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办事处现对南沙街大角山天后宫地质灾害复绿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现将本工程招标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南沙街大角山天后宫地质灾害复绿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樊工联系电话:13580597884 项目代建单位:广东海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工联系电话:13719008360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莫工联系电话:18620604111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投诉电话:020-39910647 三、建设地点:南沙区南沙街大角山天后宫景区内南岭塔下方。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对南沙街大角山局部崩塌进行复绿工程,主要内容包括:锚拉格构工程、SNS主动防护网工程、被动防护网、地表截排水工程边坡复绿工程等。项目总投资1764.93万元。(具体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项目编号】:JG2018- 【招标内容、规模】按建设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本工程以及招标过程中发布的文件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承包方需按建设方要求施工,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施工,招投标的风险由承包方承担。 【招标控制价】:11,896,427.42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七、公告发布、递交投标文件、投标登记、项目负责人签到、开标时间及地点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8年月_日至 2018年_月_日_时_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备标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不少于20天。 2. 递交投标文件和投标登记起始时间:2018年_月_日_时_分,截止时间:2018年_月_日_时_分。 3. 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2018年_月_日_时分至2018年_月_日时_分。 4. 开标时间:2018年_月_日_时_分。 5. 投标登记、接收投标文件、项目负责人签到、开标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A栋2层)指定开标室,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办理投标报名登记手续及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和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凭以下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办理投标报名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 1、投标人办理投标报名登记手续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由主办方提供);②《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联合体投标的需共同签署及盖章);上述①至②资料需按照要求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2、投标担保及招标文件资料费: (1)投标担保:2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由主体单位基本户转出。 (2)招标文件费500元/套,在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缴纳,由收款单位开具收据。 3、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未按第八条第1点要求递交资料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填写的拟报名的人员信息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或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登记信息不一致的,或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投标报名费的,视为未成功办理投标报名登记手续。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需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乙级承包资质; 5、投标人拟派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地质岩土专业类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投标人在报名时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 注:①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②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 6、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造价金额大于或等于660 万元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业绩,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 (不包含补充合同)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金额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注:①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并提供有效的业主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电话,可随时接受查询。 ②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县级或以上政府设立的交易平台或其他行政监督部门信用平台确认的方为有效。并提供有效的业主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电话,可随时接受查询。 ③免招标相关证明需由有关政府行政监督部门出具。 ④、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原件需经评标委员会核定,类似业绩需与中标候选人结果一并进行公示。 7、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8、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登记信息中的在册人员。(请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企业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 注: 1、以上资格审查文件均需提供纸质资料(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2、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3、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项目负责人在签到的同时,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工程施工招标资料核查登记表》提交证件及证明资料原件给评标委员会核验,未递交原件的证件、证明资料无效,不作为资格审查、评标依据,评标时不计算得分。原件在评标结束后,退还各投标人。各投标报名单位自备文件密封纸袋,以便现场密封原件资料。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属于非电子资审项目,资格审查文件需提供纸质文件。 十一、投标报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 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020-39072912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路蝴蝶洲地段 十五、投标申请人须按要求在项目负责人签到时提交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所属检察-院或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对有关单位或个人申请涉及外国国籍人士的个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则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受理查询)于该项目招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10年内(单位营业期限不满10年即按单位营业执照的成立日期起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十六、施工期间临时用水用电,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并承担此项费用;工程推进涉及有关的当地村民及相关单位协调问题,由中标单位负责并承担此项费用。 十七、本项目资格审查、评标报告公示各投标人业绩资料,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的,中标无效,该投标人将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并限制其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并通报。 十八、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www.dlztb.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民营经济报(或其他法定报纸)等媒体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九、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U盘(以纸质文件为准)。 二十、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 标 人: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日 期:2018年2月28日
附件一
工程施工招标资料核查登记表工程名称:南沙街大角山天后宫地质灾害复绿工程 投标人名称: 序号 | 审查证明及证明原件名称 | 内页码 | 提交资料要求 | 一、 | 资审部分 | 1 | 企业营业执照 |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单位提供原件,核查 | 2 | 企业资质证书 |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单位提供原件,核查 | 3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单位提供原件,核查 | 4 |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地质岩土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 | 原件,核查。 提交地质岩土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的可提供在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上的打印页,打印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 5 | 项目负责人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 | 原件,核查。 提交信息打印页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 6 | 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 | 原件,核查。 提交信息打印页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 7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信 息 | (此处填写类似工程业绩名称): | (此处提供业主有效的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电话,可随时接受查询): | 中标通知书或有关行政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 | 原件,核查。 | 合同 | | 原件,核查。 | 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 | 原件,核查。 | 二、 | 评标阶段 | 8 |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证书 |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单位提供原件,核查。 | 9 | 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荣誉证书 |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单位提供原件,核查。 | 10 | 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技术职称证书 | | 原件,核查。 | 11 | 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 | 原件,核查。 | 12 | 施工员2人,提供毕业证,施工员证,执业单位为本单位(需提供有效的本单位近三个月连续社保证明) | | 原件,核查。 | 专职安全员1人,提供安全考核C证(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的打印页)、执业单位为本单位(需提供有效的本单位近三个月连续社保证明)。 | | 原件,核查。 | 资料员1人,提供毕业证、资料员证,执业单位为本单位(需提供有效的本单位近三个月连续社保证明) | | 原件,核查 | 材料员1人,提供毕业证、材料员证,执业单位为本单位(需提供有效的本单位近三个月连续社保证明) | | 原件,核查 | 质检员1人,提供毕业证、质检员证,执业单位为本单位(需提供有效的本单位近三个月连续社保证明) | | 原件,核查 | 注册造价工程师1人,提供提供注册执业证书,执业单位为本单位(需提供有效的本单位近三个月连续社保证明)。 | | 原件,核查 | 投标代表签名: 日期:2017年月日 | 招标代理签名: 日期:2017年月日 | 见证人签名: 日期:2017年月日 |
注:1、各投标单位将上述所需提交原件的证件及证明资料原件按以上顺序排列并编制目录,在项目负责人签到的同时提交给评标委员会审查,各投标报名单位自备文件密封纸袋,以便现场密封原件资料。未递交原件的证件、证明资料无效,不作为资格审查、评标依据,评标时不计算得分。原件在评标结束后,退还各投标人。若存在虚假材料,一经发现或被投诉,经确认证实后,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给相关主管部门予以通报。 2、投标人提供的企业类似业绩,若存在先签订施工合同再招标的情形,则该业绩无效。 3、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需经评标委员会核定,类似业绩需与中标候选人结果一并进行公示。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声明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办事处、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本次投标活动所提供的材料都是真实的;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一切信息都是真实的、在有效期内的。 二、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三、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四、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公司、企业住所地所属检察-院或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10年内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单位营业期限不满10年即按单位营业执照的成立日期起查询)。 五、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或无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专业承包招标项目)。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六、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七、本公司保证本项目负责人本人凭身份证按招标文件规定亲自签到。 八、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九、本公司承诺:中标后按照《广州市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试行)》(穗建筑〔2013〕428号)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十、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解释负责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澄清要求(如有)。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