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安县乡镇供水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已由普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普发改投资(2015)52号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普安县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财政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普安县各乡镇;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及相关服务工作;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专业丙级及以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贵州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gzslig.com)”中公示的企业。
3.3 凡贵州省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其他官方网站公布限制参加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黔西南州办公室关于强化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廉洁诚信风险管理的通知》州委办【2017】103号文件规定的红色(高风险)等级的情形。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4 月 11 日至 2018年 5 月 3 日11:00时(不少于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59-3120751技术支持QQ:2442237329)(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地址http://www.qxnzjyzx.cn/qxnztb/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下午5:00时。
4.2本项目招标文件已免费向社会公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4 月 11 日至 2018年 5 月 3 日11:00时,(不少于五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出售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否则其投标无效。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4 日 13 时 40 分,地点为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多功能三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贵州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监督网》、《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安县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普安县盘水街道办营盘路27号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 0859-7237969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兴义市大商汇B3组团4栋501
联系人:杨立贤
电话:0859-3918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