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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侗族自治县2018年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第四批施工招标公告(第二次)

   日期:2018-04-12     浏览:1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晃侗族自治县2018年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第四批已由新晃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晃发改招标核字[2018]042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地方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晃经源开发性扶贫有限责任公司,招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晃侗族自治县2018年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第四批已由新晃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晃发改招标核字[2018]042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地方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晃经源开发性扶贫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PY-怀-2018-004

  2.2 项目名称:新晃侗族自治县2018年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第四批

  2.3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保修期5年;

  2.4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5 项目概况:新晃侗族自治县2018年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第四批,全长约41.256km,总投资约2746.36万元。

  2.6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施工工程量清单。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只可对1个标段投标

  一标段:扶罗镇圭界村2.675km,投资金额200.36万元。

  二标段:贡溪镇上田村4.61km,投资金额347.48万元。

  五标段:凉伞镇花园村D标8.123km, 投资金额534.46万元。

  六标段:凉伞镇坪南村6.151km,投资金额398.37万元。

  七标段:凉伞镇万家村4.695km, 投资金额304.3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属于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记录登记备案的从业单位,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持有湖南省行政区域以外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投标人,必须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省外入湘建筑业企业信息”可查询。

  3.2 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注册在本单位;项目总工具有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还应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员、施工员应提供近半年(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的社保证明(以网上查询为准),且无在建工程。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3 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6年度D级、连续两年(2015年和2016年)评为C级、连续三年(2014~2016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或最近一年内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有不良行为记录或最近一年内有围标串标行为记录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投标。

  3.4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14年度至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均无亏损。(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

  3.5具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管理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投标人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近三年以来投标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员、施工员无行贿受贿记录的告知函(开具时间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3.6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经理报名前须与招标人联系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并自行进行踏勘现场(以现场照片采用A4纸彩色打印),踏勘现场的费用及安全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持踏勘资料报名。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该项目投标,一旦发现,均取消报名资格。

  3.9本次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人民币2万,第二标段人民币3万元,第五标段人民币5万元,第六标段人民币4万元,第七标段人民币3万元,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入招标人指定帐户:

  开户名称: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城东支行

  银行账号:4300 1518 0720 5999 8888

  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新晃侗族自治县2018年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第四批 XX 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有注明的,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10投标人近三年内(2015年2月至今)至少具有一个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类似工程”系指≥所投标段公里数及以上的砼路面公路工程);类似工程业绩查验以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和中标通知书为准;

4.报名资料以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各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项目经理)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并携带如下原件和复印件:⑴本公告期内开具的介绍信原件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⑷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二维码可查⑸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⑹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⑺项目总工职称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⑻安全员具备岗位证和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⑼施工员具备岗位证及以上所有人员近六个月内(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并提供有效查询网址、账号密码,网上查询信息核准)⑽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⑾省外企业还需持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12)投标人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近三年以来投标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员、施工员无行贿受贿记录的告知函原件(开具时间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时间)(13)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14)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15)踏勘现场证明原件。带以上所有证件(以网上查询为准)并备以上所有资料及关键岗位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按顺序装订胶装成册(加盖单位公章)两套到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如资料准备不齐或未按要求提供证件的一律不予受理。

  4.2 报名时间:2018年411 日至2018年 4 月 15 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办理)。

  4.3报名地点: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怀化市南环路金磊富域城写字楼17楼)。

  4.4招标文件领取:另行通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工程量清单另付,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5澄清答疑采用文字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形式,并将招标答疑或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样具有约束作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一经举报查实,作废标处理。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在施工期间招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关键岗位人员到位情况进行不定期审查。发现挂名不到位的现象,对其公司进行通报批评及上报交通主管部门。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新晃侗族自治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8.联系方式

  招  人:新晃经源开发性扶贫有限责任公司

  联  人:李先生 曹先生

  电 话:18692504222  13807458575

  地址:新晃经源开发性扶贫有限责任公司(县财政局六楼)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怀化市南环路金磊富域城写字楼17楼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5774228693

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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