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新疆九鼎农副产品物流园区建设项目—(信息中心)室外幕墙工程已经由十二师发改委以十二师发改委备【2015】6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九鼎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疆九鼎农副产品物流园区建设项目—(信息中心)室外幕墙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600.0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兵团一〇四团四连
2.工程规模:
3.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或者[建筑幕墙工程一级]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一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招标项目的生产经营范围。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外省企业还需具备进疆备案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房屋建筑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04月18日 20时00分
2.报名方式: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报名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8年04月12日至2018年05月02日,每日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
2.领取方式:线上缴费并下载
六、其他说明
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开标时查验相关资质,如报名家数超过15家,采取资格预审。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八、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