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第五师八十四团民兵屯兵基地建设项目已经由师市发展改革委以师市发改【2017】26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八十四团,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五师八十四团民兵屯兵基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58.0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2.工程规模:新建综合业务用房一座,建筑面积4770平方米,包括宿舍、食堂、阅览室、值班室等;共同训练场6000平方米,以及配套附属设施。
3.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岩土工程丙级](含)以上并且([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4.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和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组织及设计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疆外企业需要提供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登记册》; 4、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04月18日 20时00分
2.投标地点:博乐市团结路295号第五师综合服务大楼副楼三楼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师分中心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8年04月12日至2018年04月18日,每日上午10:00至15:00,下午15:00至20:00
2.领取方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付费下载
六、其他说明
1、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5000元,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保证金交纳及确认方式:投标人使用CA登录后,在业务管理-保证金账户菜单下,查看已报名标段的保证金缴纳账户及账号,选择网银转账或电汇方式,由投标人的基本户足额缴纳保证金。由基本户网银转账或基本户电汇缴纳足额保证金后,请注意查询保证金入账情况,查询到入账记录后,打印电子版谈判保证金收据,和银行出具的保证金缴款回执单一起,附在投标文件中。 3、投标保证金交纳信息: 开户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统一采购中心 开户账号:报名成功后,系统会根据报名的标段(包)自动生成对应的唯一的保证金缴款账号,投标单位根据该账号进行缴纳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尔塔拉兵团支行 开户行号:103887074319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网(http://www.xjbt.gov.cn/)
八、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