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度韶关市武江区龙归镇凤田村现有耕地提质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韶关市武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韶武发改投[2018]3号文批复同意。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资金并已落实。招标人为韶关市武江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分1个标段。 主要建设内容为:2017年度韶关市武江区龙归镇凤田村现有耕地提质改造214.58亩,其主要施工内容为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等。 2.2 计划投资:项目总投资2843.12万元,其中设计招标估算40.65万元;施工招标估算2137.73万元,以最终财政评审批复为准。 2.3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工程施工。 2.4计划工期:设计、施工工期共180日历天(其中设计期限30日历天、施工工期150日历天)。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两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至少具备以下1~2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1资质: ①施工资质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②设计资质必须具有:工程设计水利丙级(或以上)或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丙级(或以上)资质。 3.2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需联合体主体派出)必须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且在本单位注册;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且在本单位注册。 3.3 拟担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类中级或以上职称,且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 3.4 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C证),且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 3.5拟担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且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 3.6 按照《关于实施<韶关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的函》(韶检发[2013]96号)及《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变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办法的通知》(韶检发[2016]1号)的要求,本项目投标不需要提供《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参加本工程投标的申请企业(指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在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后必须向本企业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咨询电话为0751-8558500)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取得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后方可领取中标通知书。 4. 投标报名须知4.1 本项目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实行网上报名电子投标方式招标,不再设投标单位实名报名环节。首次参与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的投标单位在网上报名前,必须持企业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申领企业CA、办理企业入库事宜(详情请查阅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www.sgjyzx.com/【通知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办理CA及企业入库公告》,以及【办事指南】/【资料下载】项中下载《韶关建设工程投标企业网上注册及申请变更操作指南》)。 4.2.投标单位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报名时间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gjyzx.com/)进行报名。 4.3投标保证金: 2017年度韶关市武江区龙归镇凤田村现有耕地提质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0万元 ,必须在截标前24小时缴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8年5月7日09时30分。 有关说明: 4.3.1、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申请缴交项目保证金,并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将项目保证金金额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注册的基本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无效;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在电子投标时将银行保函扫描上传至交易系统,银行保函有效期限不低于2个月。开标现场无需递交银行保函原件,只需递交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交)。 4.3.2、温馨提醒:投标人请勿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4.4 投标单位完成网上报名后,自行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如出现因网络原因无法下载的情形,经批准后可改为无记名发售相关资料)。 4.5投标单位完成网上报名后,自行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gjyzx.com/)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如出现因网络原因无法下载的情形,经批准后可改为无记名发放相关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各投标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和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原司法学校)。 5.2逾期上传或未按时送达指定地点,或纸质招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组织联合体时指联合体的牵头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必须凭有效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开标会电子签到;签到人员必须是已经入库人员。若由于投标人原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组织联合体时指联合体的牵头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未按时进行电子签到的,将视为其已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无效。 5.4投标人在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时,网上交易系统将会自动锁定拟投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如未中标,将会在定标后自动解锁前三名以后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解锁第二和第三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如确定为中标人则继续锁定。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自行前往进场踏勘,以便编制投标文件。踏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不再进行截标前的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sgjyzx.com)?②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③广东建设报上发布。 9. 联系方式9.1 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何先生联系电话:0751-8167689 联系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南路42栋 9.2 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工、李杨联系电话:0751-8219991 联系地址:韶关市武江区百旺路42号华科城莞韶双创装备中心办公楼5楼 招标人:韶关市武江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8年4月11日 招标时间安排表 序 号 | 工作内容 | 投标单位 参加人员 | 时间安排 | 1 | 公告时间 | 2018年4月12日00时00分至2018年4月18日24时00分 | 2 | 网上报名时间(完成网上报名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 2018年4月12日00时00分至2018年4月18日24时00分,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gjyzx.com/)进行登录,进入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名。 | 3 | 网上质疑截止时间 | 2018年4月23日16时00分截止 投标人登陆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http://www.sgjyzx.com)、“网上办事”栏中“招投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质疑 | 4 | 招标答疑书发布时间、网址 | 2018年4月26日16时00分前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gjyzx.com/)建设工程栏目的招标质疑上发布 | 5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截止时间 递交地点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 |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18年5月8日7时30分 纸质文件递交时间: 2018年5月8日9时00分至2018年5月8日9时30分 纸质文件递交地点: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韶关市西联镇原司法学校) | 6 | 开标时间 地点 | 2018年5月8日9时30分 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现场屏幕显示为准)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原司法学校) 各投标人的参会人员应准时参加开标会(凭有效第二代身份证进场签到,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 7 | 招标人 联系人 联系方法 | 韶关市武江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何先生 电 话:0751-8167689 | 8 |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方法 |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李杨 电话:0751-8219991 | 9 |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点、联系机构、联系方法 | 办公地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韶关市西联镇原司法学校) 联系机构:建设工程交易部 联系电话: 0751—8633071、8633211 | 备注 | 1.投标人应按有关计划时间安排办理企业CA认证、企业入库、招标报名等,报名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文件、招标答疑书等。若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取得上述资料的,由此发生的任何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2.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开标现场无需递交银行保函原件,只需递交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