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廊坊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龙河经济开发区场站及充电站建设项目已由廊发改投资【2017】23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廊坊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建筑面积7216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7016平方米,包括生产运营调度大楼建筑面积4390.71平方米,车辆维修车间1265.55平方米,车辆检测车间808.08平方米,充电桩罩棚551.6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主要为消防泵房及换热站;
2、建设地点为:本项目位于龙河经济开发区,南至富友道(纵五路),北至三圣电气项目,西至龙盘路(横一路),东至新智污泥项目以西;
3、服务时限:签订勘察合同后1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
4、招标范围:岩土工程勘察及相关配合服务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5.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
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13日8:30分至2018年4月19日17:00分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投标申请人如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自行承担责任。
6.2本项目一律通过“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单位要随时登录查看。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7日10时30分,地点为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廊坊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科技谷园区青果路99号1幢11403号
联系人:王爱先 联系电话:0316-526690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鸿泰融新工程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邯郸市丛台区丛台路495号中道大厦B座26层
联系人:田延鹏 联系电话:13343169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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