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县电子信息产业园续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ZJCZB2018-03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田县电子信息产业园续建工程已由新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发改备案[2018]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新田县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自筹。招标人为 新田县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永州佳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田县电子信息产业园续建工程;
2.2 建设地点:永州市新田县龙泉镇工业南园;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期建设内容为4#、5#楼厂房,4#楼厂房建筑面积15166平方米,5#楼厂房建筑面积12830平方米,主要包括4#厂房建筑、部分安装工程,5#厂房部分建筑、安装工程,附属设施以及相关配套工程的建设,4层,砖混结构,续建工程总造价暂定为22985325.73元,本次预算仅续建部分列入编制范围,结算价以新田县财政评审中心审核的为准,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90天(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招标内容及范围:新田县电子信息产业园续建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7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规定执行;
2.8 标段划分:按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并有类似施工经验;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
3.4 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且无在建项目;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 2人、质量员 1人,安全员必须取得C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中标单位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全部人员必须全部到岗到位,否则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支付违约金和解除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
3.6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并提供2017年9月至2018年2月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需提供由投标单位购买的劳动保障部门的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户名和密码,如无法查询或查询不是投标单位在职员工的或同名同姓重复参保的,一律做废标处理),且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
3.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要求:“外地建筑企业中标(成交)的,须在中标(成交)后依法在新田县进行工程项目资金结算,依法在新田县缴纳相关税费”。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并对本项目招标信誉评审计分标准按湘建监督函〔2018〕6号文的规定和永住建发〔2015〕9号文规定和湘政办发〔2017〕66号文的规定进行了调整。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整,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因本项目是续建工程,为了保障潜在投标人的利益和本项目的建设质量和进度,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要求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该项目负责人持相关公司证明原件(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原件(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于2018年4月17日10:30到项目地集合统一现场勘察,了解本项目详细情况和要求,现场勘察获取建设单位及施工现场相关信息,以便于制作施工组织设计等,并到招标人处获取现场勘察证明。踏勘了解期间的费用及安全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凡是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踏勘和获取踏勘证明资料的,其递交的报名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踏勘了解期间(包含往返路途中)的费用及安全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是该项目负责人)持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证件于2018年4月18日至4月24日上午8:30时-11:30 时,下午15:00时-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到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地址:河东逸云路1号,永州市政务中心四楼)报名,逾期不予报名。
(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现场勘察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
(3)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提供);
(4) 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副本或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到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项目所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本项目所要求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7)本项目所要求的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证书及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所有关键岗位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2017.9-2018.2)的社保证明(必须提供相关查询网址和密码,查询不了或者显示不是本投标单位的不予接受)
(9)报名资料不全、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概不接受报名。
以上所有证件检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资料不全、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概不接受报名。若证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应由年检或换证主管部门出具相关有效证明文件的原件。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报名时以现金形式缴纳,售后不退。
6.4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6.5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永州佳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邮箱(Email: 2435340012@qq.com),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 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8年5月9日14时30分整(北京时间);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河东逸云路1号,永州市政务中心三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招标人要求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参加开标会,并出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注册证书,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法定代表人不能担任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 新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电话: 0746-4723226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田县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乐宇
联系电话:18774643053
招标代理:永州佳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冷水滩区翠园商贸街
联系人:唐佩璇 冯斌 联系电话:15897489956 17374619735
电子邮件:2435340012@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