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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抽水蓄能电站三坑安置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州抽水蓄能电站三坑安置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EPC总承包,已由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发改〔2018〕5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梅州(五华)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由县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在三坑移民安置区周边范围进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初步平整土地面积约100亩,总投资4811.94万元,其中建安费4624.53万元(未下浮)、设计费144.16万元(未下浮),勘察费43.25万元(未下浮);
2.2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2.4工程地点:五华县横陂镇与水寨镇员瑾村交界处;
2.5计划工期:勘察周期:25日历天;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招标人发出开工令之日起270日历天(具体项目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6承包方式:建安工程费经审核部门审定后按实下浮6%;勘察费、设计费按审核部门审定建安费结算造价为基数套用国家规定收费标准下浮40%结算;
2.7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下简称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成员不得超过三家(即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联合体主体必须为施工单位。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
(1)施工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单位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或水利行业(水土保持)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3)勘察单位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
(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类专业工程设计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有注册土木工程(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4)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应具有有效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岗位安排必须一人一岗,人员不能重复安排,否则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
3.4 信誉要求:
(1)自2017年1月1日至本招标项目开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未被广东省、梅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平台作出不良行为处罚(公示)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2)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施工)”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5施工单位已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
4.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2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5.投标报名
5.1 投标报名方式:来人报名。
5.1.1凡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可从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4)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施工单位项目管理班子人员的岗位证书、二代身份证、劳动合同、近三个月(2018年01月、2018年02月、2018年3月)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件或证明),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水安B证)及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水安C证)(详见本公告附件1);
(6)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二代身份证、劳动合同、近三个月(2018年01月、2018年02月、2018年3月)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件或证明)(详见本公告附件2);
(7)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二代身份证、劳动合同、近三个月(2018年01月、2018年02月、2018年3月)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件或证明)(详见本公告附件3);
(8)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
(以上2~8项资料提供复印件,除资质证书外,其他证件需提供原件核查,(以上所有人员身份证失磁视为无效)如未能提供原件核查将不受理报名资料)
(9)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协议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明确牵头单位及各成员方责任;
(10)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书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提供。如法定代表人与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可不提供委托书);
(11)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提供,开具时间为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
(12)施工单位已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附网页截图。
上述报名资料装订成册,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需各方盖章后再加盖联合体主体公章),并由各联合体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和勘察、设计、施工拟派项目负责人亲自提交。
5.2报名时间:2018年4 月18 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地点: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华县县城前进街建设大厦一楼)。
6、招标文件的获取(到指定地点购买):
合格的投标人于2018年4月19日至4月23日09:00时至11:00时,14:00至16:00时(工作日)到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政通路5号或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及资料费每套20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8年5 月10 日09:00时—9:30时,提交到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由联合体主体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及联合体主体项目负责人(即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备查)准时参加。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可授权项目负责人)应出具法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
8、投标保证金
正式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招标人(盖章):梅州(五华)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点:五华县水寨镇前进街水务局十一楼
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0753-4421982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政通路5号
联系人:周女士联系电话:18923034553
日期:2018年4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