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2017年度清远市连州市大路边镇浦东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
| 批复文号 |
连国土资(2017)119号 |
| 批复单位 |
连州市国土资源局、连州市科技和农业局、连州市财政局 |
| 招标人 |
连州市国土资源局 |
| 项目所在地区 |
清远市 |
| 项目资金来源 |
其它 |
| 招标类型 |
其它 |
| 公告内容 |
2017年度清远市连州市大路边镇浦东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 连国土资(2017)119号 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连州市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连州市土地整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17年度清远市连州市大路边镇浦东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2017年度清远市连州市大路边镇浦东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 二、招标单位:连州市土地整理中心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0763-6639023 地址: 连州市北湖路8号 招标代理机构:清远市众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温小姐 联系电话:0763-3389991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静福路23号优信商务中心2号楼2层07号 招标监督机构:连州市水务局 投诉电话:0763-6676925三、建设地点:清远市连州市大路边镇浦东村。四、项目概况:项目涉及连州市大路边镇浦东村,建设规模为268.42亩。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1、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项目涉及大路边镇浦东村,建设规模为268.42亩。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壹仟贰佰伍拾柒万壹仟陆佰壹拾壹元(¥12,571,611.00元)。 六、资金来源:连州市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投标人提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详见附件一: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州分中心招投标日程安排注:(1)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八、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州分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州分中心网站“网上交易服务大厅”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2)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非电子投标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交《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平台投标回执》及招标文件制作费500元(售后不退)、固定投标员(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凭身份证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州分中心确定的开标室签到,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2.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 10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采用银行转账方式:(1)银行转账时,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至开标前缴纳,在开标时需递交转账凭证原件核对。 九、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1、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除安全生产许可证由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外,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①施工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资质(适用于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标准颁布的新版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负责勘察的成员提供)②施工项目负责人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投标人要求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以上人员须同时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勘察测量负责人为: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须具有工程测量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提供在本单位参保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负责勘察的成员提供)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3、企业主要负责人(即安全生产许可证负责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4、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5、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组人员:施工员2名、安全员2名、质检员1名、材料员1名、资料员1名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项目组人员不得兼任。(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以上项目组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并在本公司购买社保(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且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人员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6、投标人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为 不为D级。(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公示之日前24小时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公示公告”栏目最新公布的诚信等级为准, 施工企业诚信登记信息公示(2018.3))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7、投标人需通过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终审。(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8、企业获得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评定信用等级(申请类型:施工)且在有效期内(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rcpu.cwun.org/Judge.aspx公布及证书或批文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9、凡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10、踏勘现场:因建设地点场地情况较为分散复杂,潜在投标人的企业技术负责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勘察测量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需安排企业技术负责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现场踏勘,勘察测量负责人则由负责勘察的联合体成员安排)须带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以及资料员的岗位证书(原件核查)(联合体投标的,除安全生产许可证只需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外,其余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提前和招标代理联系并现场踏勘,由投标人于2018年 04 月 18 日至2018年 04 月 20 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提前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到现场踏勘,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现场踏勘证明材料。(踏勘证明格式见“投标人须知-附件六”,注意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踏勘现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投标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业务时,必须由该企业已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州分中心办理了信息录入的固定投标人员代表本企业参加,本项目需1名固定投标员。(联合体投标的,指负责施工的成员的固定投标员)12、关于联合体投标:本工程√接受,但联合体成员数不超过2个;□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在评标环节,其资质、诚信评价分数等指标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13、投标文件中应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须共同授权)14、提交清远市范围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自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日期算起,查询范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勘察测量负责人。(出具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注: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1至2项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十一、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州分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四、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连州市土地整理中心异议受理电话:0763-6639023地 址: 连州市北湖路8号 十六、本公告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州分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民营经济报》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州分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州分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单位:连州市土地整理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63-6676925 招标代理机构:清远市众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温小姐 联系电话:0763-3389991 |
| 发布人 |
清远市众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发布日期 |
2018-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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