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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区工人文化宫修缮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会区工人文化宫修缮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江门市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2018】1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区财政负担50%,其余由总工会自筹解决,招标人为江门市新会区总工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新会区会城五显路18号,主要建设内容为将原旧工人文化宫进行改造,总改造面积约为7462平方米,其中:
(1)职工服务中心楼(又名东侧楼)改造工程,改造面积约1650平方米,改造费用约395.18万元,主要改造内容包括①原彩票中心改造成职工服务中心;②二层原歌舞厅改造成可容纳100-120人左右的多功能厅,二层四间空置房间改造成一间值班室、三间培训教育课室;③三层改造成为学员休息区;④现室内停车场改造成羽毛球场及乒乓球室,内设更衣淋浴室;
(2)原出租场所改造工程,将原出租场所桌球室改造成文化活动区,文化活动区包含桌球室、健身室、棋牌室、排舞室及各协会实操课室,室内改造面积约853平方米,改造费用约231.69万元;
(3)群星影剧院改造工程,将群星影剧院改造成文化展览厅,设置大、中、小型展览厅文化阅读室,室内改造面积约1009平方米,改造费用约265.37万元;
(4)景观及绿化改造工程,改造面积约650平方米,改造费用约311.78万元,主要改造内容:对区域内公共绿化、硬质道路、原溜冰场、原临时商铺、原遮阳篷等进行改造修缮,改造为室外停车场及道路,对区域内凉亭和廊道进行修缮等,总修缮改造面积为2850平方米,改造后道路及公园硬质铺装2200平方米(含54个停车位及道路);
(5)建筑外立面改造工程,主要对职工服务中心楼(又名东侧楼)、群星影剧院、原出租场所等建筑的外立面墙身进行修缮,改造面积约3300平方米,改造费用约148.50万元;
(6)其他改造工程,改造费用约29.35万元,包含入门口改造工程(改造面积约258平方米)以及增设2套出入口车牌智能识别系统。
项目总投资约1604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约1381.86万元;设计费约39.76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发包人提供的《发包人要求》为依据,按照限额设计的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有设计工作:
1、新会区工人文化宫职工服务中心楼(又名东侧楼)、原出租场所桌球室、群星影剧院室内翻新装修工程、建筑电气工程、照明工程、弱电系统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等工程设计;
2、新会区工人文化宫室外修缮改造工程设计,包含景观及绿化工程、室外电气照明工程、弱电系统、室外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外立面修缮工程、道路及广场工程、进出口改造工程设计等;
3、中标人的其他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及深化、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施工图预算、通过施工图审查以及政府要求的其他审查工作。参加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指导和配合服务、施工阶段至竣工验收全过程的各项服务(含设计驻场)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
2.2.2工程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新会区工人文化宫职工服务中心楼(又名东侧楼)改造、原出租场所改造、群星影剧院改造、外立面改造、景观及绿化改造以及其它改造工程等;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施工措施、包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保险、包工期、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保修、包结算、包资料整理移交档案、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
2.2.3其他工作要求(包括但不限于):1)协助发包人办理工程相关的施工报建、规划报批工作;2)根据发包人要求,负责设计、设计后服务、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的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采购、编制工程预算、设计报审所需的技术文件和汇报材料编制、结算及竣工图、工程保修和项目移交及相应的报建报批、资料档案管理等工作。
2.3计划工期
总工期:10个月
2.3.1设计工期:
(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报审;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60个日历天内通过施工图审查及消防、规划审批;
(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预算(含预算)。
2.3.2施工工期:计划2018年8月,完成施工许可及其他施工前期准备,2019年2月,完成竣工验收并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
2.4 工程质量要求
2.4.1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2016年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2.4.2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2.5 本次招标不对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费用补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2)工程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2 拟派的项目设计和施工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同时具备①二级或以上建筑师资格;②建筑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或建筑装饰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2家(含牵头人),且须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并签定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同意指定牵头人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报名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注:(1)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
(2)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施工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牵头人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项目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3.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外企业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和驻粤技术管理人员情况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3.5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江建〔2017〕477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各方)提供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此前(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计)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如不能提供或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的,否决其投标。{详见《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2015年5月8日印发)}。
资质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16日08时30分至2018年4月2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报名,网址:http://zyjy.jiangmen.gov.cn/,并完成投标报名(提示:如已报名,但不递交投标文件或不撤消报名的,将会被扣信用分)。
4.1投标报名、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均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办理,具体操作办法详见《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企业操作手册》。
4.2未办理CA锁的投标人,应按照《关于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管理系统(第一阶段)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要求,前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相关文件下载网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jiangmen.gov.cn/。
4.3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4月16日8时30分至2018年4月20日17时30分,通过网站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逾期不予受理。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完成投标报名手续,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7日09时30分,地点为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会分中心7楼开标室(地址:江门市新会区振兴二路7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要求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8年4月20日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2018年4月22日前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4月20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所述投标文件不得开启的时间:2018年5月7日09时30分
踏勘现场时间:/
招标预备会召开时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5月7日9时30分
投标人近3年来(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计算),没有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执业行为规范,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作出行政处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门市新会区总工会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汤工 联 系 人:区先生
联系电话:0750-6628268 联 系 电 话:020-83545242/18802002498
2018年4月15日
附件1: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为联合体成员方。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施工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拟担任的工作和责任为:。
②(设计单位名称):在本项目拟担任的工作和责任为:。
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方将依照上述分工原则,就各方的具体工作范围和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另行签订协议或合同,并报发包人。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四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附入投标文件正本内)。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