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已由滦县发展改革局以[2018]3号)批准2018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工程设计先行组织招标,项目业主为 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该工程位于滦县新城团结里小区。
2.2建设规模:总投资2364万元,该项目对新城团结里小区31栋住宅楼的外墙拆除原外墙饰面,重新做找平、保温、抗裂砂浆及涂料;将原来屋顶保温、防水拆除至结构层,重新做找平、保温、防水。总改造面积11.07万平方米。
2.3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2018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行业(建筑)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专业(建筑工程)资质乙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16日9时至2018年4月20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投标申请人如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上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8日9时30分,地点为唐山市工程建设交易中心滦县分中心(滦县行政审批局二楼第四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滦县新城滦河西道151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素兰 152309586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理工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唐山市路北区金阳大厦6层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冯洪林 13731539538
2018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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