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小岛人工湖区域生态湿地公园项目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格尔木市小岛人工湖区域生态湿地公园项目已由格尔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格发改(2016) 46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国开行扶贫贷款,招标人为格尔木盐湖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项目概况:
2.1新建绿化面积299975平方米,道路工程17896平方米,建筑工程面积230平方米,广场铺装面积13732平方米,停车场3046平方米等。
2.2建设地点:格尔木市
2.3监理服务期限:2018年5月19日至2021年5月30日(包括绿化养护期2年)。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相关专业监理人员配备齐全。且投标单位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现场监理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执行青建工[2015]401号文件规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法[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
3.5省外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04月17日至2018年04月23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到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国际中心B#写字楼1单元1231室进行登记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5月09日09时30分,地点为青海省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5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地 址:格尔木市昆仑路56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979-8422897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国际中心B#写字楼1单元1231室
联 系 人:赵女士/王先生 联系电话:0971-8080221
帐户名: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五四大街支行
开户账号:1050 3819 45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