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衡山县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 已由衡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发改 [2018]20 号文核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 衡山县城市和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衡山县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 衡山县经济开发区创品路
2.3 规模:建筑面积3815.24㎡,总投资概算约为998万元、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为准
2.4 工期要求:180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第80号令)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 衡山县综合档案馆建设、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
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Ⅰ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须于投标截止前转入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以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 衡山县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 的投标保证金,若未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网上报名的招标文件费在开标当日收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认证后,自行从2018年4月16日至2018年 4月20 日下午17:00时止在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通过网络下载,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凡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将被拒绝。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放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上发布。
-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衡山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山县城市和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衡山县两路口派出所五楼
联 系 人:谭先生
电 话:18975455519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413号运成大厦12楼
联 系 人:宾先生
电 话:13575100729
邮 箱:1373302598 @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