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调试服务已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江苏核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核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服务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田湾核电站现场。
服务工期:本项目服务期限从2018 年6月1 日开始,6 号机组商业运行时结束(预计2020年12月)。招标人有权根据田湾核电站5、6号调试进展情况调整项目服务期限。
3. 招标范围
乙方在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调试期间(合同签订日至6号机组商运时)提供物资管理、移交接口管理、调试活动操作、振动测量等领域调试和试运行服务,工作区域包括核岛、常规岛及BOP厂房等。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项目及相关服务,并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和管理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4.2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4.3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有关规定进行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0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4.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ecp.cnnc.com.cn/)完成注册和报名,同时在线提交以下资料的扫描件:签署的投标保密承诺函。
5.2招标文件领取人应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招标文件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电汇购标款底单复印件,于2018年4月17日下午14:00至16:00时,2018年4月18日至2018年4月23日,每日上午9:00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田湾核电站现场综合办公楼601办公室 领取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 元,须电汇购标款,不接受现金,汇款后概不退还。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调试服务购标款(投标人名称)”。招标人收款公司名称及账号:江苏核电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连云港核电站支行,账号:484558209199。
5.4投标人请于报名后当天向招标人提供招标文件领取人的身份证信息、联络方式,以便为招标文件领取人办理入厂证。
5.5投标人未按照上述要求办理的,招标人不予发放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15日09时30分,地点为江苏核电有限公司综合办公楼702会议室。请于2018年5月15日前提交投标代理人的身份信息,便于办理入场证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 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需要投标人出具相应的授权委托书;
2) 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http://ecp.cnnc.com.cn)上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8. 其他
9.1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9.2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
地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宿城街道核电南路9000号;
邮 编: 222000 ;
联 系 人: 焦扬 ;
电 话: 0518-82246721;18961372585 ;
传 真: 0518-82246730 ;
电子邮件: jiaoyang@jnpc.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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