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
重庆市丰都县变电站钢筋重新采购项目
公开询比价书
询价单编号:POWERCHINA-0107-18254
各潜在投标人:
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计划采购一批钢筋,用于重庆市丰都县变电站项目建设。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次采购为公开询比价采购,报价方式为一轮报价。若贵单位有意参加,请注意如下事项并按如下询价安排办理有关报价事宜。
1、项目概况及询价内容
1.1项目概况
1.1.1新建110千伏变电站一座,站址位于重庆市丰都县高镇工业园区,本期安装2台50MVA,远期3台50MVA;110kV出线本期2回,远期4回, 单母线分段接线,户外设备布置;35kV出线本期2回,远期9回,单母线分段接线,开关柜户内布置;10kV出线本期16回,远期24回,开关柜户内布置;每台主变10千伏侧安装1组3.6Mvar和1组4.8Mvar并联电容器,配置1组5%干式空芯串联电抗器,串联电抗器采用前置方式;土建一次性建成。
从丰都 220kV 变电站至高镇 110kV 变电站的双回 110kV 线路,新建架空段线路路径全长23.57km,组塔68基。(2)由本工程间隔调整引起的丰都-水泥厂(暨龙河)双回110kV 线路1~2#塔改造工程,从丰都220kV变电站调整后间隔出线至原110kV丰水(丰暨)线2#塔,新建改造线路长度0.106km。( 3)从丰都至高镇架设两根24芯OPGW光缆的设计,光缆线路长度23.57km;110kV丰水(丰暨)线改造段光缆利旧,改造光缆线路长度0.106km。
1.1.2交货地点位于重庆市丰都县兴义镇、高家镇,交通便利。
1.2采购内容:钢筋(具体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 品名 | 规格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计划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圆钢 | HPB300 φ14 | 吨 | 5.925 | 2018年4月 | 1、重庆市丰都县兴义镇巴豆岩 2、重庆市丰都县高家镇 | GB1499.1-2008 |
2 | 圆钢 | HPB300 φ10 | 吨 | 15.00 | GB1499.1-2008 | ||
3 | 圆钢 | HPB300 φ8 | 吨 | 22.37 | GB1499.1-2008 | ||
4 | 圆钢 | HPB300 φ6 | 吨 | 0.69 | GB1499.1-2008 | ||
5 | 螺纹钢 | HRB400 φ25,9米/根 | 吨 | 9.77 | GB1499.2-2007 | ||
6 | 螺纹钢 | HRB400 φ18,9米/根 | 吨 | 6.769 | GB1499.2-2007 | ||
7 | 螺纹钢 | HRB400 φ16,9米/根 | 吨 | 81.462 | GB1499.2-2007 | ||
8 | 螺纹钢 | HRB400 φ14,9米/根 | 吨 | 4.96 | GB1499.2-2007 | ||
9 | 螺纹钢 | HRB400 φ12,9米/根 | 吨 | 6.50 | GB1499.2-2007 | ||
合计 | 153.446 |
说明:(1.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采购人不对报价人进行任何补偿。
(2.本次报价为浮动价报价。
(3.盘圆过磅验收,直条钢筋按照理计进行验收。
2、报价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报价人资格及其它条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制造企业不做资金要求,代理商/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含)人民币。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应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应提供(2016年或2017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HRB400φ16螺纹钢,HPB300φ8圆钢)合格检测报告各一份。
(4)其他要求:制造商授权本次采购接受制造商代理商/经销商授权,不做唯一授权要求。但制造商与其授权的报价人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报价。钢坯制造企业必须是工信部公布的《符合钢铁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目录内厂家(除2017年工信部第15号公告发布的《撤销的钢铁行业规范企业名单》中企业)。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被否决。
3、报价有效期:60天。
4、验收与包装方式:
4.1卖方货物到场后依据国标相关要求,进行外观验收。到货物资,按GB1499.1-2008、GB1499.2-2007相关国家标准和需方的要求。外观验收不代表到货产品合格,买方有权对到货产品抽样检测,若卖方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将样品送至经买卖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试验室进行复测,相应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合同结算
5.1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点外观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凭买方出具或认可的验收单据结算货款。
5.2结算价格实行浮动价,到货批次为分批整车交货。
(1)买方到货当日《我的钢铁网》(http://www.mysteel.com/)中“重庆市场建筑钢材价格行情”公布的对应品牌钢筋价格作为信息价计算结算单价,以D表示(节假日期间以节前最后一个公布日网价计算,当天有多个价格的,以当日最后一次发布为准,若有备注价格,依据备注中价格执行。
(2)固定费用M值:包括浮动金额(浮动金额为投标人根据“我的钢铁网”网价基础上浮动的金额,下调为负数,上浮为正数)、出厂搬运、运输、保险、税金、管理费、出厂吊装费以及优惠金额等,以M表示。在供货周期内,M值为固定值,在框架协议执行期间不予调整。
(3)结算单价以G表示,G =D+M。
(4)若我的钢铁网到货当天无“重钢”网价,依次参照“威钢”、“达钢”网价执行。
(5)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我的钢铁网公布的个别价格数据明显失真时,合同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的原则,选择其它钢筋权威机构网站信息进行基准价与比较价的重新修正或参考同地区市场价格信息协商解决。
本次报价参照2018年04月08日(10:43:26)发布的《我的钢铁网》(http://www.mysteel.com/)中“重庆市场建筑钢材价格行情”公布的“重钢”产品中相对应明细规格的价格。具体如下:
6、支付和质保期
6.1卖方根据结算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率为16%。
6.1.1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码:91510100396000321E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正兴镇回龙社区龙祥家园1栋
注册电话:0288596513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第二支行
银行账户:51050142620800001239
6.2买方收到5.1所列的单据,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作为支付的依据。
付款方式为:每月25日办理当月结算,10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月结算货款的30%,5%作为质保金到期支付,其余65%结算款的支付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6.3质量保证期为货物验收合格起6个月,到达交货地点后,经买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7、技术规格偏离说明
报价人应按照询价内容中的技术规格做出“完全响应无偏离”。
8、询价文件的获取、递交、监督和公布报价结果
8.1、凡满足本询价书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在2018年04月19日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powerchina.cn)在线报名后,务必以电话联系方式确认报名情况(机构联系电话:028-67871268)。如遇网上报名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电话:4006274006转07)。
8.2、本次询价报名截止期为2018年04月19日16:00点,报价人应在报名截止期前完成报名。非合格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期前完成完成资格审查,否则采购人不予审核。
8.3报价人应在报名截止期后,2018年04月20日16:00点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
8.3、询价文件应以扫描件形式(文件类型应为:.pdf,.jpg,.doc)进行递交,递交方式为: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powerchina.cn)在线上传,多个文件需对提交文件进行合并,合并文件类型应为:.doc,.pdf格式。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8.4递交文件应包括:
8.4.1物资报价表;
8.4.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4.3(2016年或2017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一份;
8.4.4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文件。
8.5若报价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还应提供以下文件:
8.5.1所代理厂家的授权委托书或经销商授权。
所有提交的报价函及文件必须由经授权报价人签字,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8.6、监督机构: 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监督电话:18108175870。
8.7、最终成交结果由采购人负责公布。
8.8询价人及联系方式
询价人: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双流区长江路三段23号
邮政编码:610000
联 系 人:刘先生(商务) 陈先生(报名)
联系电话:18108175597
9、评比人员、内容及原则
9.1、询价工作小组由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9.2、询价通知的响应性评定、资信评审、商务技术、技术评审等进行综合评议。
9.3、评比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9.4、成交原则:在报价单位完全相应询价条款要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单位。
9.5、若成交价格明显偏离市场价格,询价工作小组有权否定全部报价。
10、成交通知
在本章第3款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询价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报价人。
11、履约保证金
11.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缴纳履约保证金:
11.1.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签约合同价的3%。
11.1.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保函: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履约保函的银行级别:上市商业银行。
现金:银行电汇形式。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级别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说明,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
11.2中标人不能按11.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报价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2、签订合同
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询价文件和成交人订立书面合同。
1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询价通知格式。
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
2018年4月
e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