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销售分公司
柴油尾气净化液加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青招字2018-0411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以油销【2018】3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销售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柴油尾气净化液加注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及范围:柴油尾气净化液加注设备;
2.2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 交货地点:项目实施地;
2.4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柴油尾气净化液设备生产商,具备有效的进青备案手续,具有防爆合格资格证及检测报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4月18日至2018年4月24日(4月21日、22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文华家园11号楼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1楼报名室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其他资料费另计,售出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以邮戳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11日9:30,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青海省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4.251.34/fwpt/)、《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门户网站》(http://www.qhcxzb.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销售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
邮编:810008
购买文件联系人:史鑫磊
联系电话:0971-6130761
报名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文华家园11号楼)
业务联系人:李美娜、李荣君
传真:0971-6144811
开户银行: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川南路支行
2018年 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