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京建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南京建邺城建集团专项审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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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GJZB-2018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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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及预算:
2.1项目名称:建邺城建集团专项审计项目
2.2招标预算:40万元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3.1 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开标前的会计报表,必须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开标前六个月含当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磋商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相关文件: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2)凡为招标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4、招标文件获取办法: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身份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800元/份。
5、磋商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磋商人应从本单位帐户支付磋商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采取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形式交纳(拒绝其他任何形式交纳)。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原件必须随磋商文件一并分别递交。磋商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保证金收款信息:(仅限银行本票、银行汇票)
收 款 人:南京国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4301024409100096568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定淮门大街支行
6、开始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18年4月 25日,下午15:00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4月25日,下午15:30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代理机构组织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7、勘察现场:本项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不组织集中勘察现场,由各磋商人自行勘察现场。
8、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南京市鼓楼区石头城路68号石城会议中心7楼,届时请磋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磋商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磋商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11、有关对招标文件的询问,请与招标文件编制人联系。
11.1代理机构:南京国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石头城路68号7楼1711
联 系 人:吴洪
联系电话:025-69617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