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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茂旗2017年通村公路水毁项目修复工程施工招标

   日期:2018-04-18     浏览:1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达茂旗2017年通村公路水毁项目修复工程施工 (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业主为 达茂旗公路建设项目中心 ,建设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 达茂旗公路建设项目中心 。招标代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达茂旗2017年通村公路水毁项目修复工程施工 (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业主为 达茂旗公路建设项目中心 ,建设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 达茂旗公路建设项目中心 。招标代理为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达茂旗2017年通村公路水毁项目修复工程施工。

2.2 招标范围:施工。

2.3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 2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4月18日至2018年04月24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按以下要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证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二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提供A4纸打印的单位相关信息,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网址及电子邮箱号。

注: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5月0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当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会议室 。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达茂旗公路建设项目中心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

邮    编:014013

电    话:0472-5110078    

传    真:0472-5110079

联 系 人:杨海龙

邮    箱:nmghtzbdl@163.com

 

2018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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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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