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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农场连队保障房二期(怡丰苑小区)电梯包边工程

   日期:2018-04-18     浏览:0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五一农场连队保障房二期(怡丰苑小区)电梯包边工程已经由十二师发展改革委以师发改发﹝2012﹞4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伍怡天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企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一、招标条件

    五一农场连队保障房二期(怡丰苑小区)电梯包边工程已经由十二师发展改革委以师发改发﹝2012﹞4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伍怡天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企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五一农场连队保障房二期(怡丰苑小区)电梯包边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67.0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五一农场场部兴业街

    2.工程规模:电梯门口:1039个(按照实际施工工程量进行结算)

    3.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天) 12SGC2018062-2五一农场连队保障房二期(怡丰苑小区)电梯包边工程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6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2.1 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已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仅提供有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 2.2需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3外省企业须获得《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项目备案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且项目负责人备案后不允许更换; 2.4投标人应开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2.5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04月23日 20时00分

    2.报名方式: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报名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8年04月18日至2018年04月24日,每日上午10:00至14:00,下午14:00至19:30

    2.领取方式:网上缴费、网上下载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伍怡天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汪仕林联 系 人:王立娜、许蕊 电 话:18999360222电 话:0991-2629781 gg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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