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行山高速京蔚段电力线路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CT-18025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行山高速京蔚段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冀发改基础[2016]81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冀发改招标核[2016]125号。本项目经河北省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社会投资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和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与政府指定机构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共同组建项目公司--中交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项目公司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取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太行山高速京蔚段位于张家口市涿鹿县及蔚县境内,路线整体呈东北至西南走向。起点位于涿鹿县京冀界吕家湾村,终点位于蔚县南杨庄乡与张石高速蔚县支线顺接,主线全长65.72公里。太行山高速京蔚段在建公路沿线与110kV、220kV电力线共计3条线路存在交叉。其中: 110kV线路1条, 220kV线路2条,所属产权为张家口供电公司。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太行山高速京蔚段电力线路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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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kV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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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线路名称 |
单双回 |
跨越里程 |
跨越杆号 |
产权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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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0kV卧河I/II回线 |
双回 |
K1+203.397 |
18# |
19# |
张家口供电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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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kV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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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线路名称 |
单双回 |
跨越里程 |
跨越杆号 |
产权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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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20kV南夏I/II回线 |
双回 |
K10+580.894 |
37# |
18# |
张家口供电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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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20kV南夏I/II回线 |
双回 |
K25+474.141 |
72# |
73# |
张家口供电公司 |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2个标段,具体要求详见下表:
标段划分一览表
标段 |
线路 |
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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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DLG-1标段 |
110kV (1条) |
1、合同段内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施工、交竣工验收、移交等全过程工作; 2、作为地方征拆总体负责单位,负责JYDLG-1标段、JYDLG-2标段所有线路的征地、靑苗赔偿、线路通道的清理及拆除等全部征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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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DLG-2标段 |
220kV (2条) |
合同段内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施工、交竣工验收、移交等全过程工作。 |
2.4工期及质保期:
计划开工时间为2018年5月,计划工期约为3个月,新线路建成、具备切改条件;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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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资质等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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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DLG-1标段 |
(1)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设计(送电专业、变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三级及以上承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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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DLG-2标段 |
(1)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设计(送电专业、变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二级及以上承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 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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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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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DLG-1标段 |
(1)设计:近三年内(2015年4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独立完成1项110kV电压等级及以上的电力线路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业绩; (2)施工:近三年内(2015年4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独立完成1项110kV电压等级及以上的电力线路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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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DLG-2标段 |
(1)设计:近三年内(2015年4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独立完成1项220kV电压等级及以上的电力线路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业绩; (2)施工:近三年内(2015年4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独立完成1项220kV电压等级及以上的电力线路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
3.3主要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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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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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DLG-1标段 |
(1)项目经理:1名,工程师,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近三年(2015年4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中至少担任过1项110kV及以上电力线路施工项目经理。 (2)施工负责人:1名,工程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近三年(2015年4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中担任过1项110kV及以上电力线路施工项目施工负责人。 (3)设计负责人:1名,高级工程师,近三年(2015年4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中担任过1项110kV及以上电力线路施工图设计项目设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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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DLG-2标段 |
(1)项目经理:1名,工程师,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近三年(2015年4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中至少担任过1项220kV及以上电力线路施工项目经理。 (2)施工负责人:1名,工程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近三年(2015年4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中担任过1项220kV及以上电力线路施工项目施工负责人。 (3)设计负责人:1名,高级工程师,近三年(2015年4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中担任过1项220kV及以上电力线路施工图设计项目设计负责人。 |
3.4 信誉要求:
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两个且由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
3.6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对本项目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第1名投标人报名投标。
4.行贿犯罪行为查询
4.1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投标人、法人、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自查询函出具之日起前一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4 月 18 日至 2018 年 4 月 24 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00时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和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531。
5.3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5 月 8 日 13 时 30 分,地点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9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5月8日13时30分,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9开标室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hebeieb.com/)、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网站(http://www.hebtig.com) 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ebggzy.cn)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耿斌斌 游燕燕
联系电话:0311-68068243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523室
联系人:陈志昱
联系电话:0311-83086852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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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 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它单位名单; (2) 对本单位控股、管理的其它单位名单; (3) 本单位控股、管理的其它单位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单位名称:(单位盖章) 日 期:年 月 日 |
注:
1、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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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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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办法 |
本条修改为: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者经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 如果投标人同时参加JYDLG-1、JYDLG-2投标,且均排名第一,则优先推荐其为JYDLG-2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JYDLG-1标段中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JYDLG-1标段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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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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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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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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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 |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需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两个且由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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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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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
有授权书,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并附身份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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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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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JYDLG-1标段:(1)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设计(送电专业、变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三级及以上承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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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DLG-2标段:(1)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设计(送电专业、变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二级及以上承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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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项目业绩 |
JYDLG-1标段: (1)设计:近三年内(2015年4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独立完成1项110kV电压等级及以上的电力线路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业绩; (2)施工:近三年内(2015年4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独立完成1项110kV电压等级及以上的电力线路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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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DLG-2标段: (1)设计:近三年内(2015年4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独立完成1项220kV电压等级及以上的电力线路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业绩; (2)施工:近三年内(2015年4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独立完成1项220kV电压等级及以上的电力线路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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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
JYDLG-1标段: (1)项目经理:1名,工程师,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近三年(2015年4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中至少担任过1项110kV及以上电力线路施工项目经理。 (2)施工负责人:1名,工程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近三年(2015年4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中担任过1项110kV及以上电力线路施工项目施工负责人。 (3)设计负责人:1名,高级工程师,近三年(2015年4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中担任过1项110kV及以上电力线路施工图设计项目设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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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DLG-2标段:(1)项目经理:1名,工程师,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近三年(2015年4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中至少担任过1项220kV及以上电力线路施工项目经理。 (2)施工负责人:1名,工程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近三年(2015年4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中担任过1项220kV及以上电力线路施工项目施工负责人。 (3)设计负责人:1名,高级工程师,近三年(2015年4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中担任过1项220kV及以上电力线路施工图设计项目设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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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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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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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时间后1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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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按标段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以电汇方式汇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平台到账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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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签署 |
投标函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其他投标文件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文件使用投标专用章替代单位公章的,应提交投标专用章具备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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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进度)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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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义务 |
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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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偏离 |
不得存在招标方不能接受的偏离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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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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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综合部分:50% 权重 投标报价:50% 权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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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有效投标报价指:通过初评的投标人的评标价且经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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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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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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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
投标文件综合部分评分标准 |
总体设计方案(10分) |
总体设计方案符合当地实际情况,设计方案科学、合理、创意新颖、经济美观。(9.01-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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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设计方案较科学、合理、创意。(7.01-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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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一般。(6.00-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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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方案质量、周期、保证措施(5分) |
质量保证措施健全、完善、合理、可行;方案设计周期满足工程进度要求。(4.0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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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措施一般;方案设计周期基本满足工程进度要求。(3.00-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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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分析(5分) |
分析合理。(4.0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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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较好。(3.00-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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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案(20分) |
科学合理(17.0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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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科学合理(14.01-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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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12.00-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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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及施工进度计划(15分) |
科学合理(13.01-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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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科学合理(11.01-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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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9.00-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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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15分) |
科学合理(13.01-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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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科学合理(11.01-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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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9.00-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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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15分) |
科学合理(13.01-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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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科学合理(11.01-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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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9.00-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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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15分) |
科学合理(13.01-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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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科学合理(11.01-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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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9.00-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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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报价分(100分) |
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得100分,评标价每比评标基准价高1%减2分,评标价每比评标基准价低1%减1分,减完为止。 评标价:通过初评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且经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报价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者经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不清晰的内容,如资质、业绩、人员等内容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核实。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综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投标文件综合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1.4 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评标办法前附表对承包人建议书中的设计文件评审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1)按本章第2.2. 1目规定的权重和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承包人建议书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 1目规定的权重和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报价部分计算出得分B;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者为优先;投标报价也相同时,以综合评审得分高者为优先;投标报价和综合评审得分都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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