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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和金融工作局以穗开发改[2017]3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九龙镇金坑村。 2.2项目规模:总投资3938万元 。本项目为水库除险加固,主要包括大坝固结灌浆,坝体、溢洪道控制段结构修复,输水管涵进水口拆除重建,电气设备、金属结构设备安装等。水库总库容1927.75万立方米。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2.3招标控制价:2322.713818万元。 2.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招标内容:水库除险加固,主要包括大坝固结灌浆,坝体、溢洪道控制段结构修复,输水管涵进水口拆除重建,电气设备、金属结构设备安装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2.6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保修。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经营。 3.1.2投标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需提供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3.1.4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应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1.5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5年 1月 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1500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完成时间以单位工程验收时间或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提供该业绩的招标公告和中标信息的网页打印件及网址,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等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注:(1)类似业绩证明的信息须明确显示该业绩项目名称、中标价、规模等信息。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须另提供可证明的其他资料。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不作为类似业绩证明。类似业绩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一并进行公示。 (2)投标人所提供的招标公告和中标信息的网页打印件及查询网址必须来自于招标公告载明的公共交易平台(公共交易平台指招标公告中所载明招标公告发布的网站媒介)。 (3)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提供的网址,所查询到的招标公告与中标信息,与其所提供网页打印件不一致的,业绩证明无效,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进行处理。 (4)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的业绩招标公告和中标信息的网址为真实可查询的,如存在以下情形,请投标人配合,否则将被作为无效业绩: a、若该网址页面需提供登录账号及密码等信息才能进入查询的,则投标人须在提供可查询网址的同时应提供登录账号及密码等相关必要信息供评标委员会查询使用。 b、投标人应自行尝试所提供查询网址能否直接显示查询页面,若该网址页面无法直接显示,而需先进入相关查询平台的,则投标人还须提供查询该页面的点击路径。 3.1.6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18年 3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3.1.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声明,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次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3)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合同履行、安全事故方面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登记信息中的在册人员。(请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企业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 3.3注册所在地不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在资格审查前必须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打印证明网页)。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名单(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http://www.hp.gov.cn/hp/jzhdblxwjl/list.shtml)上公布名单为准。 3.5诚信得分 投标人诚信评价分取自本项目投标报名第1天(备注:招标资格后审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第一天视同为投标报名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http://121.8.226.19/gzswcx/index.jsp)中的“诚信排名>>施工—水利”中“诚信综合评价”分,未入库企业或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中尚无诚信排名“施工-水利”得分的投标人,其诚信评价分按40分计算。 4. 招标资料的获取 4.1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等。 4.2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和投标报名登记起始时间为2018年5月11日14时 30分,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1日15时30分。 交标及报名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第1开标室。 (说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5.2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2018年5月11日15时30分至2018年5月11日16时30分。签到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第1开标室。 5.3开标时间:2018年5月15日8时40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第1开标室。 5.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和投标报名登记截止时间前,凭以下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区交易部办理投标报名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 6.1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6.2投标担保:投标担保2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6.3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
7. 投标申请人须按要求在项目负责人签到时提交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所属检察-院或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对有关单位或个人申请涉及外国国籍人士的个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则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受理查询)于该项目招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10年内(单位营业期限不满10年即按单位营业执照的成立日期起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8.1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4月19日00时00分至2018年5月11日15时30分。 8.2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民营经济报》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9.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28068153 地址:广州科学城揽月路80号创意大厦B2栋三楼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广州市科学城创意大厦B2栋三楼 邮 编:510640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20-2806815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市桥东环街文坡路甘棠商业楼八楼 邮 编:510530 联 系 人:谢工 电 话:13710315111 交易服务机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2号四楼(汇丽国际D栋写字楼四楼 邮 编: 510530 电话:020-82086585 招标管理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开发区水西路30号汇丽写字楼4楼 邮 编: 510530 电话:020-82111245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