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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武工业园区创新创业园农产品加工区厂房、宿舍及检验检测楼配电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18-04-18     浏览:1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武工业园区创新创业园农产品加工区厂房、宿舍及检验检测楼配电工程EPC总承包已由临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临发改招核[2017]78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临武县临东开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武工业园区创新创业园农产品加工区厂房、宿舍及检验检测楼配电工程EPC总承包已由临武县发展和改革局临发改招核[2017]78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 临武县临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锦鑫瀚邦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EPC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临武工业园区创新创业园农产品加工区厂房、宿舍及检验检测楼配电工程EPC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临武县。

   2.3 建设范围:综合布线系统、数据机房工程、网络设备、视频监控系统、IP广播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门禁一卡通、停车场管理系统、信息发布系统,电子围栏一共十个子系统。10kV线路“T”接点至厂房楼层配电箱所需配电设施。

     2.4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各分项控制价为:工程费300万元、设计费50万元、货物采购费1150万元)(最终以实际发生额和财政评审为依据,以审计结论为准。)

  2.5 计划工期(总工期):120天。

  2.6质量要求: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范的要求;采购:按设计要求及招标人提供的设备需求采购;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工程。

2.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及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2.8招标范围:临武工业园区创新创业园农产品加工区厂房、宿舍及检验检测楼配电工程EPC总承包其中设计部分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服务。采购部分按设计要求及招标人提供的设备需求采购施工部分:经技术审查通过后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施工单位)、有效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设计单位);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拟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 电力工程 专业 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二级建筑师职业资格;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应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应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C证,质量员应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证书。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且不得有在建项目,须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2017年10月-2018年3月)养老保险证明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1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 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3.2联合体需提供联合投标协议,明确各方分工。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3.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第3.4项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办法、招标控制价

   4.1 资格审查办法:开标后资格审查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叁拾万元整,由投标人(联合体由牵头人递交)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59日17点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 4月18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 czggzy.czs.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澄清答疑

  7.1澄清答疑采用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 czggzy.czs.gov.cn/上发布。

  7.2投标人应自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 czggzy.czs.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开标时间: 2018 5 10 10 00

  8.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71室 第开标室

  8.3递交投标文件同时缴纳资料费:400元/套,售后不退。

  8.4招标人邀请投标人(或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建造师必须参加开标会,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 czggzy.czs.gov.cn/)同时发布。

10.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10.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0.2招标人对未中标单位不给于任何补偿及不作解释说明。投标人提交的设计方案成果的著作权归招标人所有,经投标人同意后招标人有权对设计方案使用或处置,并可根据项目实施需要对创意成果进行引用或借鉴。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临武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5-6338065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武县临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临武县武水镇香花路88号工业园区办公楼三楼

  联系人:蒋长城

  电  话:1867354320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锦鑫瀚邦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君悦澜山7栋13A

  项目组成人员:李小枚、易辉、张国明

  人员证号:2072号、6032号、2073号

  联系电话:0735-2189658    18975594569

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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