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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畲江镇杉里村、咸和村高铁、快线安置区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县区畲江镇杉里村、咸和村高铁、快线安置区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梅州市梅县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县区发改审〔2018〕22号)、(梅县区发改审〔2018〕23号)批复,招标单位为梅州市梅县区畲江镇 ,建设资金来源梅县区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建设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梅县区畲江镇杉里村高铁、快线安置区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规划用地总面积39634.70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为10626.90平方米(其中高铁安置房建筑基地面积8766.80平方米,快线安置房建筑基底面积1860.10平方米),绿地面积13004.15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安置区建筑物基础工程(±0以下)、场地电气、给排水、绿化、土石方工程以及配套设备工程。建安工程费约3781.1万元。以上金额暂估,具体由政府主管部门审定的工程预结算金额为准。 ?梅县区畲江镇咸和村高铁、快线安置区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规划用地总面积4847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为1726平方米(其中高铁安置房建筑基地面积1070平方米,快线安置房建筑基底面积656平方米),绿地面积1215.8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安置区建筑物基础工程(±0以下)、场地电气、给排水、绿化、土石方工程以及配套设备工程。建安工程费约510.21万元。以上金额暂估,具体由政府主管部门审定的工程预结算金额为准。 2.2招标范围:建安工程(按设计文件内容)监理。 2.3工程地点:梅县区畲江镇杉里村、咸和村 2.4监理工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 2.5承包方式:按财政审核中心核定的工程建安费用定案金额×中标的监理收费费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①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窗体顶端 ③投标人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公开发布在该平台。 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 3.2信誉要求: ①企业经济实力强,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强,社会信誉度高,有完善的人员和设备 配置。 ②自2017年8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及项目 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或不良行为通报。上述不良行为信息未注明公布期限的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广东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粤建法[2013]54号)执行。 ③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无行贿受贿记录。 ④中标人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4.1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4.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请于2018年4月19日至4月23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详见一楼报名窗口屏幕)26窗口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10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2投标人应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报名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5.3报名资料由总监理工程师亲自递交。提供的报名资料按本公告5.4项的顺序装订成册,并自行增加封面、目录和页码;正、副本各一份,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均需提供原件(资质证书副本除外)核验后退回。 5.4 报名投标的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不装订);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需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二代身份证、报名时近三个月内的本单位社保证明复印件; (6)企业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复印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具体安排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活动安排栏中的本项目时间安排为准,投标人应于通知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2018年5月10日10时00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具体安排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活动安排栏中的本项目时间安排为准)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梅州市梅县区畲江镇 办 公 地 点:梅州市梅县区畲江镇 联 系 人:叶先生联系电话:13824585003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文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梅县区大新城新地街广州花园A3栋35号店面 联 系 人: 叶小姐联系电话: 0753-2569981 日期:2018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