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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友谊河治污防洪综合治理工程EPC

   日期:2018-04-19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汨罗市友谊河治污防洪综合治理工程EPC已由汨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汨招办法[2018]1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汨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汨罗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汨罗市友谊河治污防洪综合治理工程EPC已由汨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汨招办法[2018]1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汨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汨罗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的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汨罗市友谊河治污防洪综合治理工程EPC

2.2  建设地点:汨罗市城区友谊河流域,起点鲁师坝,终点友谊河汨罗江入河口。

2.3  规    模:该项目治理范围长3.5千米,宽60米,建设箱涵长6600米,新建鲁师坝、高泉坝电动调节坝两座,同时做好河道疏浚、护坡处理,新建和改造友谊河两侧道路工程36000平方米,建设荣家路、罗城路、人民路、山塘路、建设路车行、人行桥、地下通道、跨河天桥,新建和改建沿河两岸居民区污水管网14000米,新增绿化136350平方米,改造绿化38145平方米,新增立体绿化5000平方米,完成地面铺装,木栈道,生态透水铺地,生态停车场,地下停车场、亮化工程,并新建厕所和垃圾收集处理工程5处。本项目总投资34917.66万元

2.4  工期要求:

设计工期:设计方案中标后60个日历内完成全部方案及施工图工作。

施工工期:3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模式建设,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进度全面负责。

2.8  标段划分:本工程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3.3 施工资质要求:

3.3.1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2 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或服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 设计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园林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施工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市政或园林相关专业)、施工员7人、安全员7人、质量员6人。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且不得有在建项目和在建信息,并严格按照要求在施工期间到岗履职;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一经报名不允许更换,否则按废标处理;

3.6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拟任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园林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3.7 投标人员及本单位在职人员无投标挂靠行为,投标人近三年承建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无不正当竞争行为,且没有被限制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确定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3.8.1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3.8.2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8.3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3.8.4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因此,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3.8.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评标办法

4.1 本项目参照发改法规[2011]3018号、湘建监督〔2017〕76号文件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定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入围投标人产生办法为合格入围法。

5.投标保证金

   5.1投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捌拾万元整。由联合体牵头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缴纳时间:投标截止2018年517日中午12时前,以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支付系统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到账视为无效投标。

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1)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ggzy.yueyang.gov.cn)选择“投标单位登入”(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投标人须委派法定代表人(如联合体投标,为联合体牵头方)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及以下资料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为联合体牵头方)公章复印件(装订成册)一份进行报名: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2)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仅联合体提供);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副本;

(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资质证书副本(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施工企业鲜章,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

 (5)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6)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施工企业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7)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及本人身份证、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市政或园林相关专业)、施工员证、质量员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C证;

(8)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园林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9)上述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

(10)湖南省外设计或施工企业均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6.2 在投标报名时间内,投标人未按要求委派人员到场的或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全的,其报名将会被拒绝。报名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一经查实提供虚假资料,则取消其报名资格。

6.3报名时间:2018年419日至2018年425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6.4 报名地点: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岳阳楼区建湘路与青年中路交汇处天伦金三角银座A栋28楼

6.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图纸另计,售后不退。

6.6本项目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的答疑均采用书面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518930分,地点为: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岳阳市五里牌市政务中心四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必须由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和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汨罗市建筑工程管理办公室,电话:0730-5202620

10.招标人补充

10.1本项目对未中标设计单位不给予以补偿;

10.2对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成果不予退回,如有需求招标人可进行借鉴。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汨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汨罗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汨罗市迎宾路4号

联 系 人: 余先生

电    话:1537730510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楼区建湘路与青年中路交汇处天伦金三角银座A栋28楼

联 系 人: 李鼎

电    话:18570595868

 

 

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

 

             自愿组成          联合体,共同参加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为                  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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