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多县2016年清水河镇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
设施建设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称多县2016年清水河镇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玉树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以玉发改【2017】422、玉发改【2017】476”文件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称多县项目建设管理公司,建设资金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自筹,招标代理人为青海正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及内容:新建道路、给排水、供电管网等购置配套设施。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3工程地点:称多县清水河镇;
2.4建设工期:6个月;
2.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2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新证副本、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必须持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注册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持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2.3.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一个及以上类似业绩(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至少两项);
3.2.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纳税证明(2017年10月至今其中任意三个月);
3.2.5. 按照《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失信被列入黑名单将否决其投标文件;
3.2.6.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2.7.投标人须提供近二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15年至2016年);
3.2.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申请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于2018年4月21日至2018年4月25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正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新华联二期9-61号)报名。(注:各潜在投标单位均先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同时进行线下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使用投标人CA锁从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4.251.34/ggzy/)网上下载;
5.2投标人须至青海正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新华联二期9-61号)购买招标文件,每套600元。现场发售。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 10日上午09:00,地点为青海省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二楼)。
6.2 投标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6.2.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工作。
6.2.2、投标人需同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在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中进行上传,纸质版投标文件现场递交。开标时投标人须携带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进行现场解密
6.2.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自备一套电子版的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身份证明文件(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符合上述递交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省经济信息网》、《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称多县项目建设管理公司
地 址: 称多县
联 系 人: 闹先生
电 话 : 18809767778
招标代理机构: 青海正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新华联二期9-61号
联 系 人: 阳女士
电 话: 0971-8213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