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武汉大学健身馆器材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体育设备/健身设备 | ||
采购单位 | 武汉大学 | ||
行政区域 | 湖北省 | 公告时间 | 2018年04月20日 12:4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04月20日 09:00至2018年04月27日 17: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http://ghzb.ebidding.net.cn/ebidding/login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5月16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10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高雅 廖寿杰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7-87272718 | ||
采购单位 | 武汉大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许志强027-68754516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高雅 廖寿杰027-87272718 |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武汉大学健身馆器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武汉大学健身馆器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B0101-1804-ZH32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雅 廖寿杰
项目联系电话:027-8727271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汉大学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
联系方式:许志强027-687545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高雅 廖寿杰027-87272718
代理机构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编号:ZB0101-1804-ZH323
项目名称:武汉大学健身馆器材采购项目
招标内容:健身馆器材采购项目一批
采购预算:人民币106万元整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3年按公司成立时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不足3年按公司成立时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无不良记录(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的查询结果为准)。3、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4月20日 09:00至2018年04月2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ghzb.ebidding.net.cn/ebidding/login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可先在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系统网站(http://ghzb.ebidding.net.cn/ebidding/login)进行免费注册。2、完成注册后,请于2018年4月20日至2018年4月27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国华电子招标系统付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1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1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5月16日09时30分(09时00分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拒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18 年5月1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质疑: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书面质疑,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质疑提出时间以递交质疑文件时间为准。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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