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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县社区矫正中心工程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兴县社区矫正中心工程己由新兴县城乡建设局以新发改资[2017]68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新兴县司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100%,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新兴县新城镇广兴大道东102号。 2.2项目规模与工期: 建设社区矫正中心用房,设置报到登记室、矫正宣告室、监控指挥室、教育培训室、心里矫正室、警备检查室、档案资料室、远程视频帮教会见室、社区服刑人员临时安置室、社会组织工作室等功能室场,完善水电、照明、消防、防雷等设施;总建筑面积596平方米。计划2018年6月1日开工,2018年9月29日竣工,工期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2.3招标范围与标段: 本次招标按一个合同段招标,按新兴县社区矫正中心工程图纸内容总承包施工,具体工程项目内容按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满足本项目的资格后审条件要求,持有云浮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云浮市建筑市场诚信手册申请表》(最新月度考评结论,或新登记备案的),执行云建市[2014]9号文《云浮市建筑市场诚信综合管理办法(试行)》及云建市[2017] 3、6号文有关要求参加投标。 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2015〕52号文)的规定,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录入的网页打印件。 3.3投标人已到必须到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用信息库录入,并网上公示,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截图公示网页)。投标人须到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经办人备案,投标人到交易中心办理相关业务,必须由持该证的投标经办人办理(法定代表人除外),投标人必须在云浮市公共资源网进行网上填写投标信息投标成功后并提供截图。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各潜在投标人,自2018年4月20日开始可在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答疑文件等附件。 4.2各正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节假日除外)须到广东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新兴县城北开发区东区C4地块A12号二楼)支付招标(成果)文件工本费 500 元(含招标控制价电子光盘费用)。领取图纸需交纳押金 1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10日9时30分,地点为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兴分中心(地址:新兴县新城镇新州大道南38号县行政服务中心六楼交易大厅)。 5.2交标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8:30至9:3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建设报、云浮日报、广东招投标监管网、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后续信息及公示以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信息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兴县司法局 联系人:梁先生 (0766) 288327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先生(0766)8922209、18318408976 交易服务机构: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兴分中心 联系电话:(0766)2890086 监督部门:新兴县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66)2976320 监管部门单位地址:新兴县广兴大道建设局大楼 窗体顶端 2018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