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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毛家滩回维乡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04-20     浏览:0    
核心提示:汉寿县毛家滩回维乡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寿县毛家滩回维乡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已由汉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汉发改投[2018]4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乡政府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

汉寿县毛家滩回维乡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寿县毛家滩回维乡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汉寿县发展和改革局汉发改投[2018]4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乡政府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汉寿县毛家滩回族维吾尔族乡,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汉寿县毛家滩回维乡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TPPCG[2018]083

2.3 建设地点:汉寿县毛家滩回族维吾尔族乡

2.4 建设规模:汉寿县毛家滩回维乡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4091650.15元。

2.5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保修要求: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保修

2.8 招标范围:包括新建卫生间、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亮化工程、景观工程、铺装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9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本项目采取银行直连方式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请核对好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05月11日14:30时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 2018年04月20日至 2018 年04月26日17:00 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changde.gov.cn,下同)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答疑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05月11日14时30分,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泓鑫桃林商业广场六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常德日报和常德市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汉寿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0736-2854886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请单独提供一份用小信封装好,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密封要求同投标文件密封规定一致。

10.2根据高检会[2015]5号文件精神,各投标人应于20180420日至20180426日(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到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并附入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复印件无效)。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一律否决其投标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汉寿县毛家滩回族维吾尔族乡

地    址:常德市汉寿县毛家滩回族维吾尔族乡集镇

联 系 人:周显慧

电    话:1354962139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朗州路鸿正苑403室

联 系 人:黄胜才  刘杰

电  话:0736-7229858

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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