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连高速公路复合通行卡采购项目已由广东清连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清连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东清连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1项目概况:广东省清连高速公路(G4W2)是许广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南起于清远市郊区的迳口,北止于粤湘交界处的凤头岭,途经清远市清城区、清新区、阳山县、连南瑶族自治县、连州市,全长215.25 公里,设计双向四车道,时速80~100 公里。2.1.2招标范围:清连高速公路RFID复合通行卡采购,合计20万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3.2近五年内(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完成过1个合同段高速公路复合通行卡采购项目;3.3项目负责人具有1个合同段高速公路复合通行卡采购项目业绩;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3.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三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处于被交通部、广东省交通厅、清远市交通局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发生过致人死亡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等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开标前投标人提供投标人(申请人)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在本项目公告日期近二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副本为完整复制的复印件),查询范围: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3.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23日至 2018年4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白云大厦2119室)持: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③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适用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情况)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上述资料①②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③一套加具封面后装订成册,购买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制作费500元人民币(现金),在投标报名时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5月1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2018年5月15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至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政府机关 2 号楼一楼东门)。5.2 提前或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的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为准。
7.联系方式招标人:广东清连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5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876316721 招标代理: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康北路深燃大厦B座6层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13560250701 邮 箱:442123092@qq.com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doc委托代理协议:
代理合同.pdf
2018年4月20日备注: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
3.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 “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招标项目提出投标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招标项目提出投标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