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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中心企业形象宣传及印刷服务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18-04-20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物流中心企业形象宣传及印刷服务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青海省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印第一次招标失败,现对该项目进行第二次国内公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物流中心企业形象宣传及印刷服务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青海省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印第一次招标失败,现对该项目进行第二次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招标内容

2.1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包,应以包为单位投标,不可拆分投标。

2.2招标货物名称及数量:

宣传展板、宣传喷绘、不锈钢架、亚克力公示栏、宣传照排版及安装、宣传标语、标识牌、制度及岗位职责看板、工作日志印刷(包含展板、喷绘内容的设计、排版)。

2.3交货地点:中国烟草总公司青海省公司烟草物流中心(西宁市城北区小桥大街76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3.5具有无行贿犯罪证明材料。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423 日至2018427,每日上午08:30 12:00,下午 14:30 17:00,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相关经营许可证(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到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交通巷6号(青海路达实业有限公司工程部)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5141000,地点为青海省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五号开标厅(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cebpubservice.com)、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4.251.34/fwpt/)、青海经济信息网(www.qhei.gov.cn)和青海路达招标网(www.qhldzb.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烟草总公司青海省公司

招标代理

青海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64

地 址:

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72-6

邮 编:

810001

邮 编:

810008

电 话:

15202599995

电 话:

0971—6187506

传 真:

0971-6240067

传 真:

0971—5513478

联系人:

丁先生

联系人:

乔锦仓

  期:2018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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