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多县2016年扎朵镇、清水河镇棚户区改造
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HZJ-FW-2018002
1. 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共设一个监理标段;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施工的监理内容
2.3建设规模:新建道路、给排水、供电管网等购置配套设施施工监理;监理单位对项目采购、施工阶段进行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督促承包方强化安全管理等工作。
2.4建设地点: 称多县扎朵镇、清水河镇。
2.5计划工期(监理服务期): 同施工工期(预计2018年5月 至2018年11月15日),
2.6质量标准:合格
3. 资格审查方式及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且业绩、信誉良好的企事业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工作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投标人资质设定为: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5年至今)至少1项同类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资料);
3.4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
3.5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必须具备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资质(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符,投标人须提供该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监理人员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上岗证书。
3.6有良好的信誉:2015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止,未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问题被国家和青海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它部门禁止、限制投标活动的情形。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法[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经营异常名录企业。
3.7熟悉监理流程,熟悉四控三管一协调的监理工作,熟练掌握监理资料的制作;
3.8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和单位介绍信于2018年04 月 21日至2018年4月25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青海正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新华联二期9-61号)报名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按投标报名要求报名并至青海正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青海省西宁市新华联二期9-61号)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1日上午10:30分 地点: 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投标文件必须面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青海经济信息网》和《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招标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地 址: 称多县
联 系人:闹先生
电 话 :18809767778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正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海湖新区文景街南新华联二期9-61号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0971-8213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