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刘崔吴村文化广场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许昌市建安区五女店镇 | ||
| 行政区域 | 许昌县 | 公告时间 | 2018年04月20日 19:28 |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8年04月13日 | 中标日期 | 2018年04月20日 |
| 评审专家名单 | 赵巧红、李诗红、贾和平(业主代表) | ||
| 总中标金额 | ¥29.741083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贾和平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038988566 | ||
| 采购单位 | 许昌市建安区五女店镇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许昌市建安区五女店镇老店村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03898856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建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许昌市建安区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7451156565 | ||
许昌市建安区五女店镇
“刘崔吴村文化广场项目”
评审结果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刘崔吴村文化广场项目
(二)项目编号:建安政采竞字〔2018〕55号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4月13日
(四)变更公告发布日期:无
(五)开标日期:2018年4月18日10:00
(六)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最高限价:298527.86元
(八)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九)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无
二、资格审查情况
序号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1 河南省豫广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2 花之都实业有限公司
3 河南农大春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未通过原因 招标文件相应条款
1 无 / /
三、评审情况
(一)符合性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通过符合性审查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未通过原因 招标文件相应条款
1 无 / /
(二)综合比较与评价
投标人名称 响应报价 初审 最后报价
金额(元) 是否有效 是否合格 金额(元) 是否有效
河南省豫广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298451.21 是 合格 297951.21 是
花之都实业有限公司 298410.83 是 合格 297410.83 是
河南农大春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298481.09 是 合格 298000.00 是
最终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第一名 花之都实业有限公司
第二名 河南省豫广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名 河南农大春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四、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情况
(一)推荐第一成交候选人名称:花之都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 许昌市兴业路与天瑞街交叉口东泰大厦1幢
联系人: 吴起龙
联系方式:15503747099
成交金额:人民币 贰拾玖万柒仟肆佰壹拾元捌角叁分(¥297410.83)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赵巧红、李诗红、贾和平(业主代表)。
六、公告期限
本成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相关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可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书面形式质疑函原件(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向采购人提出,否则不予受理(采购人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日期)。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许昌市建安区五女店镇
地址:许昌市建安区五女店镇老店村
联系人:贾和平
联系电话: 15038988566
许昌市建安区五女店镇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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