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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宁都县竹笮乡高级技工学校二期拆迁安置地土石方工程项目(项目编号:NKHY2018-ND-C008)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18-04-23     浏览:0    
核心提示:依据宁都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宁采招(2018)114号计划,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宁都县竹笮乡的委托,对高级技工学校二期拆迁安置地土石方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
依据宁都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宁采招(2018)114号计划,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宁都县竹笮乡的委托,对高级技工学校二期拆迁安置地土石方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NKHY2018-ND-C008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高级技工学校二期拆迁安置地土石方工程

1

一、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宁都县高级技工学校二期拆迁安置地土石方工程,工作内容为挖运土石方。面积约8790.7㎡,总挖方量为80775m3,填方量为9889m3。

现场情况、交通运输情况、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由响应供应商自行前往现场了解。

1950906.00

注: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四)磋商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限制进口产品,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六)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并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七)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04月23日)起五个工作日。

(八)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2018年04月23日至2018年04月27日(工作日内)0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在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ndggzy.com)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九)响应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地点:2018年05月03日15: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赣州市宁都县广场北路附近),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经营者)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磋商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提示:磋商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十)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叁万捌仟玖佰元整,须在开标的前一天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转入)的基本账户(如果响应供应商基本账户被冻结,需出具冻结单位的冻结文书和响应供应商的一般账户,报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从一般账户转入)转入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户名: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账号:2859000103100000106),否则响应无效。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还须按成交金额的2%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转入指定帐户【户名:宁都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赣州银行宁都支行  帐号:2859000103190000329(注:如果是同行转帐的请转2859000103100000866主帐户,备注栏注明329。)】。履约保证金在《成交合同》签订后,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及有关凭证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体收费标准按宁府办字【2017】134号文件规定按成交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即:当成交金额≤100万时,按1.0%收取,当100<成交金额≤500时,按0.7%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从其注册地基本账户缴入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并注明本项目采购代理费。

(十二)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三)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十四)联系方法:

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都县中山南路锦秀泉城2栋3层(县人民医院对面)

电话:0797-6813125

传真:0797-6813124

邮箱: nkhyhf@sina.com

联系人:周海帆

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宁都县竹笮乡

地址:宁都县竹笮乡新竹大道

电话:13576678003

联系人:张先生

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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