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公资告(2018)建字第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利汽车配套厂房五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贵阳市观山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吉利汽车配套厂房五期工程项目备案的通知(观发改项备【2017】142号)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 ,招标人为 贵阳观山湖投资(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址:观山湖区金华镇 ,项目投资:21551.52 万元 ,工期:240日历天(其中设计服务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10日历天)。(日历天)
招标范围:(1)建设地点:观山湖区金华镇 (2)资金来源:自筹 (3)项目总投资:总投资21551.52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6286.06万元 (4)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总用地面积51812.62(最终以国土部门审定为准),总建筑面积50484.8平方米(最终以规划部门审定为准)。本项目厂房最大跨度为 24 米,配套设施层数最高为 6 层,建筑高度最高为 22.5米,单体建筑面积最大为 21200 平米,吊车吨位最大32t。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标准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5)工期:240日历天(其中设计服务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10日历天)。 (6)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建设过程中的全部设计服务)及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内容的设计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设计能力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专业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应由一个满足本项目设计资格要求的设计单位和一个满足本项目施工资格要求的施工单位组成; 2.联合体应指定设计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本招标文件提供的示范文本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应负责的工作和责任,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有关手续的办理。 3.联合体的组成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联合体各成员应共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4.除上述要求外,联合体还应满足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3.4、 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4月24日 10时00分至 2018年05月17日 10时00分,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http://www.gcjs.gyggzy.cn) 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如有)。
4.2、 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5月18日 09时30分 ,地点: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会展城SOHO区 G座)(四楼开标室4),(详见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显示屏)。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工程建设类)及贵州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贵阳观山湖投资(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成都晨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联 系 人: |
周工 | 联 系 人: |
张述林 | |
电 话: |
18685173417 | 电 话: |
0851-85503530 |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 |
李杨 |
0851-84839726 |
2018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