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核武汉核电运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软件编码外协设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核武汉核电运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 ZBDL-2018156
2.2项目名称:中核武汉核电运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软件编码外协设计采购项目
2.3项目概况:甲方(CNPO)委托乙方开发一套电厂检修数据管理系统。该系统是依据电厂检修相关业务的实际需求,定制开发的一套数据管理系统,工作内容包括:
a) 依据甲方提供的需求分析说明文档配合甲方完成系统详细设计及系统原型的制作;
b) 依据确认的设计方案完成软件的编码及测试;
c) 配合甲方完成系统软件现场安装部署、接口开发及用户培训;
d) 配合甲方完成系统初始化数据的录入;
e) 系统软件试用期及质保期的技术支持及问题的处理。
2.4招标范围:
一:软件
|
序号 |
软件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供货要求 |
|
1 |
系统原型 |
1 |
套 |
以光盘形式提供,须在系统设计阶段完成 |
|
2 |
软件源码 |
1 |
套 |
以光盘形式提供 |
|
3 |
软件安装包 |
1 |
套 |
以光盘形式提供 |
|
4 |
软件用户手册及系统维护手册 |
1 |
套 |
以光盘形式提供 |
|
5 |
配套文件 |
1 |
套 |
具体要求见文件提供要求 |
二、培训
乙方针对自己责任范围的软件,在甲方所在地对甲方人员进行为期不少于1周的培训,确保经过培训的甲方人员能够正确的使用该软件的各项功能。乙方在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时应提供所需的有关信息和资料。培训的内容、课时、参加人数和详细的培训课程计划应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
序号 |
培训内容 |
时间 |
地点 |
培训要求 |
|
1 |
软件安装及使用 |
软件测试阶段 |
CNPO |
甲方人员经培训后应能掌握软件的安装、配置和操作。 |
|
2 |
对甲方开发人员的培训 |
测试及联调阶段 |
CNPO |
甲方人员经培训后应能掌握软件的修改、升级等开发工作。 |
三、服务
|
序号 |
服务内容 |
时间 |
地点 |
服务要求 |
|
1 |
软件质保及维护 |
正式交付最终用户并通过最终验收后1年 |
CNPO |
在甲方提出需求后24小时内应有响应 |
以上内容均以技术规格书为准。
2.5项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2.6服务期:
|
序号 |
节点名称 |
节点目标 |
确认方式 (报告、评审、验收) |
备注 |
|
1 |
系统设计方案审查 |
|
系统设计方案审查 |
需通过甲方审查 |
|
2 |
系统软件出厂验收 |
|
测试报告 出厂验收评审 |
需通过甲方审查 |
|
3 |
现场安装调试及初步验收 |
|
最终用户测试 初步验收评审 |
配合甲方通过审查 |
|
4 |
数据整理与录入及数据迁移 |
|
初始化数据录入清单 数据迁移清单 |
配合甲方通过审查 |
|
5 |
最终验收 |
|
试运行总结报告 最终验收评审会 |
配合甲方通过审查 |
|
6 |
项目质保 |
|
维保工作总结 |
配合甲方通过审查 |
具体实际工期/进度要求以合同约定为准。
2.7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达到、行业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招标控制价:RMB950000元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商银行上海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账号:1001294829200007150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中核武汉核电运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软件编码外协设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可简写)购标款(投标人名称)。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3.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标书款支付以及在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的在线注册与报名,同时在线提交标书款电汇底单、投标保密承诺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几个文件需压缩打包后再上传),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3发售时间: 2018 年6月1日16 :00 — 2018 年6月6日17:00 (北京时间)
4. 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另行通知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 2018 年 7 月 2 日 9 : 00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5)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具备5年及以上企业级数据管理系统平台相关的项目管理、开发经验;
(6)业绩要求:要求近五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6.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1.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核能大厦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010-88023553-809
电子邮件: wuml666@126.com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核武汉核电运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2018 年 6 月 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