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从化至清远连州高速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广州从化至清远连州高速公路工程(以下称“本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以粤发改交通函〔2017〕4722号文批准建设,本项目采用BOT+EPC投资建设模式,项目业主为中交广连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与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20%资本金,80%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试验检测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交广连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试验检测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广州从化至清远连州高速公路推荐方案起于粤湘省界交界处的连州市大路边镇北侧凤头岭,向南经连州市大路边
镇,与清连高速交叉,经星子镇、龙坪镇朝天、西江镇、阳山县黄坌镇、小江镇、岭背镇、青莲镇、 英德市大湾镇、浛洸镇,在花田与汕昆高速相交,继续向南经西牛镇、水边镇,在连江口南坑与广
乐高速相交,向南跨越北江后沿 S253,经黎溪、飞来峡,在佛冈县龙山镇牛车脚汕湛高速交叉,向南经鳌头,终点在从化鳌头五丰附近接在建的佛清从高速公路,路线全长213.003km。
2.2招标范围
(1)标段工程的路基、路面、桥涵、隧道、绿化、交通安全设施(不含机电工程)、房建等工程实施过程中,承担原由发包人和监理人负责抽检的工程原材料、结构物成品、半成品、工程实体的试验检测、抽检、现场取样和送样,以及代表发包人负责施工现场原位试验检测抽检工作(具体各标段工作范围详见2.4款规定);
(2)配合发包人对标段合同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工作,并参与全线的质量管理工作;
(3)完成发包人指定的其它基本试验检测工作,并服从发包人的统一管理。
2.3 试验检测服务期
试验检测服务期限为 72个月,包括施工准备阶段试验检测 3个月,施工期试验检测 45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试验检测 24个月(如施工工期进行了调整,试验检测服务期也相应进行调整)。
2.4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试验检测服务4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试验检测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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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终点桩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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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线里程(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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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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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XSYS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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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8+078.0~K63+8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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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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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段工程的路基、桥涵、隧道、绿化、交通安全设施(不含机电工程)等工程实施过程中,承担原由发包人和监理人负责抽检的工程原材料、结构物成品、半成品、工程实体的试验检测、抽检、现场取样和送样,以及代表发包人负责施工现场原位试验检测抽检工作;
(2)配合发包人对标段合同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工作,并参与全线的质量管理工作;
(3)完成发包人指定的其它基本试验检测工作,并服从发包人的统一管理。
(4)ZXSYS01标K8+078.0~ K179+811范围内路面试验检测工作;ZXSYS04标负责K179+811~ K221+940范围内路面试验检测工作;ZXSYS03标负责K8+078~K221+940范围内房建试验检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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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XSYS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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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63+852.0~K128+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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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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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XSYS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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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28+970~K179+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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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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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XSYS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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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79+811.0~K22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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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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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具体桩号以施工图纸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有(或下属非独立法人机构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综合甲级、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和省级及其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上级主管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类似工程试验检测经验,并在人员、试验检测能力、办公、交通、生活设施、财务、诉讼和履约等方面满足资格条件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若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下同);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个,以具备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 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2]、管理关系[3]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广州从化至清远连州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或试验检测服务)标的中标人不得参与广州从化至清远连州高速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服务(或施工监理)的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5潜在的投标人可同时参与本项目所有试验检测服务所有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1个合同段。
3.6投标人已在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投标人企业信息登记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计量认证证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以及单位介绍信、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参照附件4)或联合体意向书(格式自拟)、《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本表一式两份,按规定格式填写、盖章,样表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使用,联合体投标的需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原件于2018年 6 月 4 日至2018年 6月 8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30至11:3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至16:00,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应按所投标段分别购买招标文件,并按所投标段分别递交投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含参考资料),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 7 月 3 日 10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30 分至 10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清远市交通运输局、民营经济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广连高速公路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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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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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清远市广清大道八十八号云山诗意
花园云山诗意大厦17层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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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
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C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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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51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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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51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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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桂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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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王先生、黄小姐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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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763-3668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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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20-87575800转805或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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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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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20-87578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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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附件:
附件1:投标人须知附件1 项目说明
附件2:投标人须知附件4 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3:投标人须知附件5 评标办法
附件4: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日 期: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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