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高新区(新市区)老城改造“城市修复”(IV期项目)-河北东路项目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高新区(新市区)老城改造“城市修复”(IV期项目)-河北东路项目已经 乌高(新)经发函[2018]50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市政市容管理局,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及工期:
2.1工程名称:2018年高新区(新市区)老城改造“城市修复”(IV期项目)-河北东路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 河北东路道路两侧及节点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河北东路道路两侧及节点实施外立面规范、夜景亮化、设施完善迁改、道路改造等以建筑节能保温为主的“靓化”街区建设。
2.4计划投资:4629万元(暂控)
2.5招标范围: 施工设计图纸内的全部内容(包括招标文件、答疑补充文件、工程量清单)。
2.6质量标准:必须满足 标准,达到 合格 标准。
2.7计划工期: 2018年6月20日开工,2018年8月10日竣工;共:52天(日历日)。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本单位注册,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在乌鲁术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wlmq.gov.cn)登记备案的人员,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否则资格预审文件将被拒绝。
3.5申请人业绩要求:申请人近5年(2013年1月1日-至今)内完成工程业绩合同数量不少于2个(含2个)(其中房屋建筑工程单项合同价在4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在2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业绩不少于1个;市政公用工程单项合同价在1000万元及以上业绩不少于1个),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合同及竣工验收表;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表的日期均在(2013年1月1日-至今)范围内。
3.6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5年(2013年1月1日-至今)内完成工程业绩不少于1项(房屋建筑工程单项合同价在4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在2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合同及竣工验收表;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表的日期均在(2013年1月1日-至今)范围内。且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出项目负责人。
3.7财务要求:2015、2016、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3.8信誉要求:投标时在疆内建筑市场不良记录公示期外,同时2017年度至今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未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集体上访事件,未列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黑名单。
3.9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0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其他要求:(1)拟投入主要机械设备情况:满足现场要求;
(2)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情况:满足现场要求。
四、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
五、申请报名: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8年 6月4日至2018年 6 月8日,在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wlmq.gov.cn)(地址)报名。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申请人可在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wlmq.gov.cn)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用纸质形式,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 12 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益民大厦主楼515标书送达室。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市政市容管理局
地 址:乌鲁木齐市四平路2288号创新广场B座五楼
联 系 人:王峰
电 话:0991-381601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南湖东路67号3楼(喜相逢酒店旁)
联 系 人:程浙新、李玉芬 联 系 电 话: 0991-4603819、136099195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