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华山中学中央空调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华山中学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华山中学中央空调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华山中学中央空调改造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ZT2018-SN-QC-HW-0452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华山中学
地址: 西安市新城区康乐路88号
联系方式:029-83202903
四、采购代理机构: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01室
联系方式:029-88364979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旧中央空调的拆除,新中央空调的安装及底座、地基的处理。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项目用途:学校建设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人民币30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合法注册的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3)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5、外省企业需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登记;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七、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办法详见磋商文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民政部、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6月22日至2018年6月29日,上午8:30至12:30,下午13:00至 17: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1001室
3、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伍佰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备注:供应商在报名时应提供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九、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7月5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901会议室
3、磋商时间:2018年7月5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4、磋商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901会议室
十、其他说明的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期限3个工作日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戴杨
联系方式:029-88364979-858
传真:029-88364979-888
开户行名称:银行西安高新四路支行
账号:102846245822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