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华中学南校区基础设施项目(滨河路段)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育华中学南校区基础设施项目(滨河路段)项目已由邯郸冀南新区行政审批局(2018)23号批准建设,邯郸市冀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邯郸市冀南新区。
2.2建设内容:滨河路道路工程:工程全长约670米,道路红线宽为20米,两侧绿线各2米,占地约21.32亩,断面形式为:4+12+4=20米,配套雨污水管网及照明管线随路铺设及绿化等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30km/h,为双向二车道。
2.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3、计划工期:自发包人发出开工通知之日起:6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15日历天,(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财政部门审批通过),施工工期:45日历天。
4、质量标准: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勘察、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5、招标范围:
1)本项目依据现行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施工和验收,投标人须进行初步的方案设计;
2)中标人须进行方案设计及深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采购等内容。其中设计工作包括雨污水管网、道路和照明设计等工作;
3)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以上为一个整体包进行招标,不接受其中一个或几个分项的投标。
6、资质要求
6.1投标人要求具有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6.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6.3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6.4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6.5投标人应具备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6.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其中施工总承包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7、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由投标人在开标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6月25日8:30至2018年6月30日8:30(北京时间)。
8、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8日9时30分,地点为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三室。
9.2逾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告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备注:特别提示:投标人投标时,应按“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hebggzy.cn)通知公告中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要求首先完成“注册登记”流程,否则无法办理业务。该账号每个单位只能申请一次,首次注册后,应及时修改密码并派专人保管,以便后续业务的办理。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邯郸市冀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捷
联系电话:0310-629967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72号2号楼3层301号
联系人:胡会东
电话:18003717237
日期: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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