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改扩建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克拉玛依市工程建设管理局的委托,现对克拉玛依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改扩建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该项目为改造工程,改造前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占地面积为194.91m³,改扩建后污水处理站总占地面积为331.88m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范围:克拉玛依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改扩建工程的勘察、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书编制,并协助办理相关部门对勘察、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审核、审批工作,项目全过程提供技术服务和现场配合等工作。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4、设计周期要求:具体设计周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5.2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5.2.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设计(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5.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壹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5.4疆外申请人应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工程设计企业进疆备案册》且在备案册中具备与本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应资质;
5.5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人。
6、本项目不支付任何投标补偿费用。
7、申请人报名时应按本公告第5条资格要求提交相关证件及资料原件、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件原件(如职称证、上岗证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所有证件、资料上的单位名称须和申请人名称一致。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复印件壹份并装订成册(各类证书、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8、概不接受电报、电传、电话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报名申请资料。
9、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 6月 25 日至2018年 6 月29 日19:00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10:00 时至13:00 时,16:00 时至 19:00 时,过期不候。
10、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克拉玛依市南苑22栋-24号。
1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 7 月 17 日16:30,具体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1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克拉玛依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克拉玛依市胜利路33号市政府行政2号楼一楼东侧)。
13、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信息网》、《克拉玛依市建设网》发布。
招 标 人:克拉玛依市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克拉玛依市胜利路33号市政府行政2号楼一楼
联 系 人:张奎
联系电话:0990-6360602
招标代理: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红山路16号时代广场D座25层
联 系 人:朱良
联系电话:0991-8865500 18690147100
项目负责人:户伶伶、朱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