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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输煤皮带机尾加装无动力除尘装置招标

   日期:2018-06-28     浏览:1    
核心提示: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输煤皮带机尾加装无动力除尘装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

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输煤皮带机尾加装无动力除尘装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为输煤皮带机尾加装无动力除尘装置招标文件编号:HBCT-170202-074。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输煤皮带机尾落煤筒、导料槽处存在往外撤煤、漏煤、喷粉、扬尘现象,煤粉撤落到地上、设备上,造成以上输煤现场粉尘浓度较大。

2.2招标范围

输煤皮带机尾加装无动力除尘装置工程总承包,主要内容:在2号甲、9号甲、10号甲乙、11号甲乙、12号甲乙、13号甲乙、14号甲乙、15号甲输煤皮带机尾落料点安装无动力装置,根据现场情况,在皮带回程段安装新式高效的皮带清扫器;对导料槽与落煤筒进行改进;包括根据现场现状设计、生产、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无动力除尘装置等。满足政府环保方面对火电厂物料装卸、转移、输送以及生产工艺过程等领域无组织排放要求及工作场所粉尘浓度要求。

本项目选用无动力除尘导料槽,不接受全密封箱体式、双密封箱体式、排气泄压器式、水雾式除尘、微动力除尘等其他形式除尘方案;无动力除尘导料槽装置投运后,输煤皮带现场粉尘浓度必须达到≤4mg/m3

2.3工期:合同签订后70日内完成工程验收,交付电厂使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3.2 投标人具有输煤皮带机无动力除尘导料槽装置的设计、制造能力。

3.3投标人2015年01月01日至今须具有3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电厂输煤系统无动力除尘导料槽装置业绩不少于5家电厂业绩(其中至少1份合同附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粉尘浓度结果必须满足规定≤4mg/m³标准)。

3.4投标人为本项目授权代表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3.5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3.5.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5.2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违约违法诉讼等行为;

3.5.3近三年未发生过安全事故;

3.5.4没有河北建投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6招标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7股东为同一单位(自然人)的两家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 报名须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jyzt.hebpr.cn)网上注册,并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交易中心现场(含河北省各地市交易中心,如在河北省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的,详询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确认,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详询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者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

4.2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3 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下资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鲜章)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同时将报名资料的扫描件发到13503319055@163.com。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信用信用信息系统股东信息(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投标人为本项目授权代表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企业业绩证明资料(应提供合同及相关证明,能够清楚显示项目的名称、规模、时间等);

(4)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5. 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5.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06月28日至2018年07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5.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一楼大厅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办公地点;

5.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7月19日14:30,地点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1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北省邢台市祥和大街2666号

联 系 人:张春华、徐峰峰

电 话:0319-2092347、209248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联 系 人:阎子立、赵露伟

电 话:0311-83086977、18632175359

电子邮件:13503319055@163.com

9. 监督电话

建投能源纪检监察部监督电话:0311-85518979,监督邮箱:xzglb@jei.com.cn

建投能源招投标管理中心监督电话:0311-85208215,监督邮箱:1393312238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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