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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县]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分宜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YCXFY2018-JZ-03 )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18-07-02     浏览:2    
核心提示:分宜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分宜县民政局的委托,经县政
分宜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分宜县民政局的委托,经县政府采购办批准文号分购2018F000080283,就该单位的分宜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YCXFY2018-JZ-03 )进行竞争性谈判 ,邀请具有相应资质的合格供应商参加。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分宜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服务项目

二、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招标编号:XYCXFY2018-JZ-03

三、预算金额:174963元

四、项目服务对象及服务期限:

1、项目服务对象:为本县辖区内的未成年人。

2、项目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起365天。

五、项目采购范围及要求:

(1)承接主体为分宜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安排1名全职社工(必须要有社工证书)。并提供以下服务:

全面参与未成年人(留守儿童)社会保护工作,做好未成年人(留守儿童)的摸底评估、监测预防工作,对困境未成年人(留守儿童)进行风险等级评定,并提供困难帮扶、监护指导、医疗救治、教育矫治、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个性化、专业化的社工服务,做好跟踪回访、整理总结困境未成年人典型案例及工作经验总结宣传等工作。

(2)在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乡(镇、街道办)、村(居)民委会聘请186名未保专干,每人每年发放500元联络费用。

(3)承接主体每年为分宜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的工作人员和乡(镇、街道办)、村(居)民委会的未保专干(约200人)进行专业提升和业务培训4次,孵化培育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本土社工队伍。

 

六、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拟派社会保护人员须具备社工证书;

(三)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                                                                                                                                                                            

七、资格后审要求

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携带以下资格后审材料供现场查验(单独装袋,勿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

(1)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依法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成立的机构等社会力量,须提供以下三种有效证件当中的一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本或副本)原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本或副本)原件或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

(2)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附件2)

(3)开标现场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附件3)

(4)有依法缴纳税收(提供 2018 年任一单月或多月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第五章附件4)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和信用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格式详见第五章附件5)

(6)投标单位拟派承接本项目的全职社工人员的社工证书原件;

(7)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附件7)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8)保证金进账凭证(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格式自拟)

注:以上资料开标时在资质审核环节现场查验,资格后审未通过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八、竞争性谈判 文件获取的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须从2018年07月02日至2018年07月 10日下午17时(北京时间)到分宜县网或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

九、报名资格和时间:

报名资格:无记名报名方式,投标人符合投标人资质要求并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

报名时间:投标人须从从2018年07月02日至2018年07月 10日17时报名,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以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不接受现金。投标人应于2018年07月10日17时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

账户户名: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两个账户任选其一)

1.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新余分宜支行;账号:365006201018010031030

2.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分宜县支行;账号:14337101040005381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8年07月 11日下午14点30分

十二、开标地点及注意事项:

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宜县北环路与天工北大道交汇处、新武装部旁)。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资格后审资料、保证金进账凭证、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三副)参加采购活动。

十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分宜县民政局

地址:分宜县政法路88号

联系人:   林小兵      联系电话:15083616998

采购代理机构: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分宜县体育中心一楼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8279090998  

电子邮件:1119547632@qq.com    

 

        2018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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