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大通湖民生实事项目窄路加宽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大通湖民生实事项目窄路加宽工程项目已由益阳市大通湖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以大发改招核[2017]1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益阳市大通湖区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18年大通湖民生实事项目窄路加宽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益阳市大通湖区;
2.3 规 模:本项目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加宽工程,包含以下线路:Y433线长度1.652km,Y428线长度2.1km,合计里程3.752km。金大路至金盆桥(CC10)长度2.331km,金格至金大路长度1.1km,兴旺电排至大堤线长度1.5km,合计里程4.931km。。
2.4 工期要求:45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窄路加宽,总投资约246.93万元(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相关的资料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近五年内具有1个四级及四级以上公路工程项目施工业绩(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业绩符合要求才能报名,评标时四级公路业绩只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能反映相关数据的原件,四级以上公路业绩只须提供证明材料网上打印件,具体有关要求详见湘交基建[2011]478号文)。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根据《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和益政办发[2017]16号文件规定,如本项目中标企业不属于本地企业,鼓励企业在本地(大通湖区)成立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并由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与招标人办理工程款结算。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均将被否决。
3.6 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7年度D级、连续两年(2016年和2017年)评为C级、连续三年(2015~2017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报名。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 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及账号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3投标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按照《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电子化管理操作指南》自行在益阳公共资源中心网站 (网址: http://www.yy-ggzy.com)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获取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5.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8年 7月23 日 09 :00时(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5.5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5.6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7 月2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yy-ggzy.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
6.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缴纳。
6.3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相关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8年 7 月 13 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 书面 方式提出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均为:2018年 7 月 23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益阳大通湖区门户网》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监督部门:益阳市大通湖区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大通湖区河坝镇
电 话:0737-5661595
9.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 在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评标结果,中标通知书有效性有异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作出解释,异议消除后继续开展招投活动。
10.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以下情形不予受理:①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②非法人、法定代表人投诉的;③进行虚假恶意投诉、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以下情形驳回投诉:投诉缺乏事实根据或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以下行为行政监督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投诉情况证据确凿,经招标人、评标委员会、司法机关认定招标投标活动确实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作出行政处罚。(恶意投诉情形:①对于异议问题,经招标人组织法律、技术、经济专家论证并公告的。②同一投标人对同一问题反复提出异议,并无法律依据的。)
10.3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程序为: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一条,对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
10.4依据高检会[2015]3号规定,招标人向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用于限制投标人进入市场,取消投标资格。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益阳市大通湖区公路管理局
地 址:大通湖区河坝镇大通湖大道225号
联 系 人:殷建彪
电 话:1338737105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益阳市赫山区梓湖观邸二期1栋702室
联 系 人:冷源
电 话:0737-41125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