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县茶卡景区旅游扶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游客
集散中心玻璃幕墙、钢膜结构、干挂石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兰县茶卡景区旅游扶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游客集散中心玻璃幕墙、钢膜结构、干挂石材项目已由海西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西发改投资【2016】7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乌兰县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乌兰县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乌兰县茶卡景区旅游扶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游客集散中心玻璃幕墙、钢膜结构、干挂石
2、招标编号:YRD-ZB(QH)-2018-011;
3、建设地点:乌兰县茶卡镇
4、建筑内容及规模:玻璃幕墙、钢膜结构、干挂石材
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范围内所示的全部内容施工及监理;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本项目的施工,二标段为本项目的监理;投标人可对上述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理单位可不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投标人资质要求一标段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监理综合资质。
3.3一标段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执业资格证、注册证(注册于投标单位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二标段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具有有效的资格证和注册证(注册于投标单位的)。
3.4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至2017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5省外投标人须提供需提供有效的《省外进青建筑企业报告登记证书》
3.6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7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至今)至少完成过一个类似项目业绩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持法人介绍信于2018 年6月29日至2018年7月3日,每日上午09:00分至11:00分,下午14:30分至17:00分,在北京瀛润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3日09时00分,地点为海西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qhzbtb.qhwszwdt.gov.cn)、《海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青海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兰县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兰县希里沟镇县201室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977-824210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瀛润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万达中心写字楼4号楼24楼
联系人:安女士
电话:0971-8248006